高雄有買預售屋的民眾,開記者會控訴買預售屋,等了兩年準備要交屋了,建商延後交屋,還寄給他存證信函,不准他提求償,不簽協議書就要解約,我們透過屋主找到建商,建商說會請法務再和屋主溝通,議員林于凱就說,因為房價驚驚漲,他接到的陳情裡,也有民眾下訂金後,建商說不滿意就退訂金,惜售的狀況。
剛蓋好的新成屋,樓高15層樓,樣品屋看起來溫馨舒適,標榜周圍就有林蔭大道,不過就有買預售屋的民眾買出一肚子火。
買房民眾陳先生:「是要在110年的3/31,就要完工,並且要在三個月內,就要取得使用執照,2/6的時候,他們就寄來一個,很奇怪的陳情函,內容大概是說,他們做什麼修復水溝,修復水溝 什麼工程很辛苦,然後希望住戶一起陳情。」
住戶等了兩年,以為有新屋可住,建商卻交屋延期,4月6號終於取得執照,隔一個星期,住戶馬上收到存證信函。
買房民眾陳先生:「要求住戶不得求償,甚至你如果要求償,你不簽協議書,他們就要解約。」
要求簽協議書,不得求償違約部分,住戶越看越火大,我們透過住戶向建商求證。
建商:「我們法務會打給你。」
建商卻以要由法務來處理,不正面回覆,議員說跟他陳情的人當中,也遇到類似的狀況,很可能是房價驚驚漲,建商惜售寧可違約。
議員林于凱:「其實有聽到一些消費者,他們是已經下了訂金,然後建商片面跟他講說,那你對我們這裡面的,門板不滿是不是,沒關係 那我們就直接解約,然後我把訂金,全部退給你,會有這個狀況,是因為他們覺得,可能在兩年之後,房價可以拉更高,他們獲利會更多。」
台灣消保協會說在近期,就收到不少這樣申訴的案子,住戶等了幾年的預售屋,蓋好了反而住不到,只能打官司。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