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王姓消防員,在隊上看見一隻白化雨傘節相當罕見,於是放在手上要同仁幫忙拍照,沒想到雨傘節卻反咬他一口,讓他呼吸衰竭差點喪命,事後他向消防局申請醫藥看護費、病假等卻遭否決,消防局認定這並非勤務範圍,而是他的個人行為,高等法院審酌,也認定消防員被蛇咬跟勤務無關,因此判決駁回。
王姓前消防員:「住了10天的加護病房,生命垂危,出院的時候,身體的神經都已經受損了。」
手上畫出當年被蛇咬的部位,儘管傷口好了,但身體卻留下一堆後遺症。
王姓前消防員:「多發性神經病變,就是四肢麻刺痛,天氣一轉變我天天痛,天天要吃藥。」
害他被咬的,就是這條罕見的白化雨傘節,王姓消防員三年多前在隊上,將蛇在放手上拍照,哪知道被反咬一口,才知道有毒性,緊急就醫。
王姓前消防員:「我是在上班時間,上班地點做這件事,那消防局就扯說,這並不是職務上,非得必要做的行為。」
到醫院後,才發現白化雨傘節屬於神經毒性,導致呼吸衰竭插管,一度發出命危,好在注射了11支血清,住院21天才康復,但也讓他有永久性的,多發性神經病變,和四肢末端疼痛。
王姓前消防員:「這個病痛帶一輩子,目前的醫療沒辦法修復神經系統,現在目前為止一塊(補償)都沒有,帶狀泡疹後神經痛。」
現在每天要吃止痛、安眠藥,也因為事件提早退休,令他不滿的是,當時跟消防局申請醫療看護費,給薪病假,補發薪資,跟未休假加班費差額,但通通遭到局裡否決。
消防第三大隊副大隊長涂政宏:「於公於法相符的福利相關的部分,我們都有幫王員做爭取,以清洗蛇桶的部分,其實當天並沒有,在表定的勤務表上面,屬於是王員自身的行為。」
高等行政法院也認定,抓蛇拍照跟勤務無關,因此將他告訴駁回,王姓消防員相當無奈,也決定不再上訴,但究竟消防員在上班時間受傷,該屬因公受傷,還是純屬個人行為,兩者間的認定,也引發基層間的議論。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