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基本工資調漲,部分雇主替員工加薪,但投保級距也升高一級,無法申請,經濟部今天表示,將放寬補貼資格,並延長受理期間至4月15日,而已遞出申請的1萬5213案,將按照修正後的規定合計補貼款。
基本工資自今年起調漲,月薪調至新台幣2萬5250元、時薪調至168元,調漲幅度約5.21%,不過,內需型產業如農業、服務業遭COVID-19疫情重創,經濟部提出配套方案,企業在去年9月及10月營收衰退20%就可申請補貼,減輕人事成本壓力,並於1月17日起受理。
不過,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表示,有部分雇主反映隨著基本工資調漲,難以用2萬5250元計算薪資,所以替員工加薪,但投保薪資級距卻提高一級,無法申請補貼,與經濟部討論後將放寬標準。
經濟部商業司下午發布新聞稿說明,從1月17日受理申請至今,接獲許多企業反映,雖與員工約定月薪為基本工資,但因支付加班費或幫員工調薪,導致投保薪資級距提高一級,為2萬6400元,難以申請補助。
商業司表示,經過討論,將放寬適用標準,計算方式為今年前半年投保薪資為2萬6400元員工人數扣掉去年10月31日投保2萬6400元的人數,也納入補貼人數計算,但每月補貼人數上限不得超過去年10月31日投保在2萬4000元、2萬5200元等二個投保薪資級距的員工人數。
至於部分工時員工的補貼範圍,則不受影響。商業司說,先前已提出申請的業者,將按照修正後的適用規定核計補貼款,而配合適用條件放寬,受理時間也延長到4月15日。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