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辦公室也可能出現糾紛,因為安檢卡關,本來3年合約,房客二月就要提前解約不租了,但是房東要求6個月租金的違約金,雙方還沒談妥終止合約,房東換了門鎖,還請代理人上網招租,同時又扣房客的支票租金,對於這些指控,房東低調不願回應,只說協調會上再談。
投訴民眾:「都沒辦法進去。」
怎麼轉,都轉不開,房東把鎖頭換了,但卻軋了支票,把租金拿走。
投訴民眾:「完全不知道合約,到底是終止還是沒終止,如果終止他不應該軋我的票,因為這個合約已經終止了,我們就不需要續承租,可是如果沒有終止,房東已把鎖換掉我也不能用,所以到底要怎樣我們也不清楚。」
向房東承租辦公室,三年的契約租了一年多,房客想要提早解約,依照合約載明,支付貳個月租金額的違約金後,雙方終止租約,但房東要求要6個月。
投訴民眾:「房東跟我要2個月的違約金,2個月的押金,還有之前的保證金,加起來是6個月。」
房客不理解的還有,要扣租金,卻又更換鎖頭,還把辦公室再放上租賃平台要招租。
租賃住宅服務公會副理事長王則人:「合約沒有終止掉,房東開始招租,有可能變成所謂的一屋二租,因為沒有雙方合意情況下,房東把鎖換掉甚至重新招租,這件事情可能犯了強制罪,假設已經合意終止了,可能房東還觸犯侵占問題,因為他重新又軋人家的租金。」
遭房客指控,房東低調不回應,強調已掌握有力證據,認為是房客,先更換門鎖,無故提早搬離,還破壞屋內狀況。
雙方各說各話,只能等到下次,協調會上,能否達成共識。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