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電信今天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換股方式吸收合併亞太電信,合併後遠傳為存續公司,亞太電信為消滅公司,藉此提升競爭力、擴大營運規模、發揮綜效,完成後對每股淨值及獲利都有正面助益。
遠傳與亞太電信合併基準日暫訂今年9月30日,實際日期待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與公平交易委員會等主管機關核准。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