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為了照顧家人,要承擔家中經濟,無法選擇自己有興趣的工作。北部就有一名28歲女性,因家境不好,必須照顧年邁的父母,在姐妹的介紹之下,選擇下海,一天最高接了12位客人,被喬裝恩客的警察逮捕時,坦言「過去的日子讓我好想死。」
▼28歲女為照顧家人選擇下海。(示意圖/pixabay)
北部一名28歲女性,出生於鄉下,因爲沒有特殊的一技之長,又必須照顧家中年邁的父母,迫於經濟壓力只好接受姐妹建議,決定開始犧牲色相下海從事「特殊交易」,每一場交易都要與客人開始1小時「人與人的連結」,不過每次要價3000元的特殊交易中,小花僅能分到1300元,甚至一半都不到,為了提高收入,小花賣命工作一天工時最高超過12小時,距今小花已下海1年,接客數超過數百人。
警方於某次網路巡邏時,在知名論壇發現疑似性交易的場所,於是深入調查,警方透過Line與小花取得聯繫後,喬裝成男客人上門一探究竟,警方抵達約定地點後,只見小花準備退去身上衣物,並邀約警方一同沐浴,警方當場出示證件表明身分,現場也查獲保險套與潤滑液等事證,隨即將小花帶回警局偵辦。
▼小花最高紀錄一天曾接過12位客人。(示意圖/pixabay)
小花被捕時向警方透露「過去的日子讓我好想死」,每一天背叛自己過著行屍走肉般的生活,被抓到彷彿重獲新生。後續警方隨著小花提供資訊找到特殊交易應召集團,並查扣一本帳冊,全案依妨礙風化罪送辦。
▼現場查獲保險套與潤滑液等事證。(示意圖/pixabay)
●東森新聞關心您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東森新聞關心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