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帶頭立法!吃犬貓肉 最重罰7.5萬!
高雄市議會今(9)日審議通過「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重罰食貓狗肉饕客,希望杜絕食用狗肉,希望達到嚇阻販賣和屠殺行為。
「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中除了立法重罰吃貓、狗肉行為,同時禁止3樓以上建築經營寵物業。對於部分外籍在台勞工,因風土民情不同會捕捉、宰殺犬貓食用,動保處說雇主對於員工有教育的責任,勞工如果在工作場所或公司提供的宿舍宰殺或食用犬貓肉,雇主將受連帶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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