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9日到7月26日,全國
三級警戒,
公路總局放寬
驗車期限,只要「到檢截止日」在三級警戒內,就可以
延長1個月到檢。但有民眾投訴,他行照上驗車時間是6月27日,依照過去流程,最後驗車日是一個月後的7月27日,但民眾誤以為自己「行照上驗車時間6月27日」也符合三級警戒的範圍內,因此認定可以在7月27日以後再延一個月,沒想到事後被開罰單。現在類似狀況不少,公路總局也決定要放寬標準,退回
罰款。訂閱【東森新聞】現在就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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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