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5日)東森新聞獨家報導一名駕駛跟他的太太,去北投好市多購物,才離開商場沒幾分鐘,因為在車上「口渴」想喝水,結果雙方一脫口罩就被員警看到,直接讓他們吃下6千到3萬不等的罰鍰。今(16日)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被問及此事時表示,車內可否脫口罩要看必要性,需要喝水時,就可以稍微拿下來。
▼男子與老婆於車內脫口罩喝水,遭警方開罰1萬5000元。(圖/東森新聞)
當時正值炎熱的中午,駕駛與太太購物回到車上因天氣熱口渴,暫時拿下口罩喝水,一旁眼尖的警察馬上上前開罰一人一張3000元罰鍰,駕駛覺得無辜,認為警方未先勸導直接開罰,想用手機錄影自保,警察則表示不要再拍攝,爾後再加重罰鍰,改成一人1萬5000元,更是讓駕駛感覺「被搶錢了」,並表示疫情期間,大家經濟都不好,高額的罰鍰讓他吃不消。
對此,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關渡所所長表示,處理的員警攔查向他說明違規事實,罰鍰為3000元至1萬5千元。所長強調,最後裁罰結果,仍需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認定,並非像駕駛向媒體投訴說的因拿手機錄影自保,罰單卻被各改為1萬5000元罰單。
▼所長表示,辦案員警按照程序並沒有追加罰金。(圖/東森新聞)
今(16)日陳時中對此事件發表言論,指出車內要脫下口罩要看當事者的必要性,以前提過如果在不能脫口罩的地方,有喝水的必要性那就可能可以稍微拿一下,刻意以及因為生理上的需求之間需要稍微區分,不然現在夏天很熱會渴, 補充水分也是很重要的問題。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