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冠疫情延燒,導致許多民眾與業者大受衝擊,引發民怨苦不堪言。對此,行政院推出紓困4.0精進方案,勞動部昨(8)日再放寬紓困申請條件,針對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到3萬4800元以下,其5、6月薪資較4月份減少20%以上,且當月還在職的勞工,發放一次性的生活補貼1萬元。不過,有4種人就領不到行政院的勞工生活補貼。
勞動部昨(8)日指出,因為疫情提升三級警戒,有許多全時受僱勞工的薪資受到影響,因此發布受僱勞工生活補貼放寬,針對今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且月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到3萬4800元以下,其5月或6月全月薪資較4月份,受僱於同一雇主之薪資,減少達20%以上,且減少薪資的那一個月份,當月月底仍在職者,發放一次性之生活補貼1萬元。但勞工不得重複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補貼或津貼,本次放寬的對象,受理申請期間自今年7月12日起至8月31日止。
▼勞動部放寬勞工生活補貼方案。(圖/勞動部提供)
然而,要申請行政院的勞工生活補貼,條件之一就是要有勞保。其實根據《就業保險法》第5條規定,只要是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之下的受僱勞工,其雇主就該為勞工投保就業保險;但若是非本國籍勞工、依法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受僱於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證之雇主或機構,等4種族群則無法參加就業保險。
不過,若不算非本國籍勞工的部分,其實還有一類族群也是無法加入勞保,那就是投保職業工會的勞工,勞保局說明,這是因為職業工會與勞工之間並無雇傭關係,因此並未被納入就業保險範圍,自然也就無法申請行政院的勞工生活補貼。
▼有兩個條件的勞工無法申請生活補貼。(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全時受僱勞工的生活補貼申請流程。(圖/勞動部提供)
針對勞工生活補貼方案,勞動部表示,考量就業保險6月份之資料尚未全部納整完畢,所以採取二階段方式辦理。第一階段,自110年7月12日10點起,開放「5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第二階段,自110年7月23日10點起,開放「6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
此外,縱使「5月份」及「6月份」薪資皆符合紓困條件,也僅能請領一份。且為了便利民眾申請,系統資料庫中已建置符合投保薪資及限制條件者名單,減薪比率符合本計畫規定之民眾,只要於系統輸入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及4月與5月或6月之薪資,系統將自動試算減薪比率,達20%以上者再上傳各月薪資證明影本,薪資單、銀行薪資轉帳紀錄皆可佐證月薪資減損達20%以上,即可完成申請程序。申請案必須經過審查,符合資格者,補貼款將直接匯入勞工本人金融機構帳戶。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