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昨(8)日指出,許多勞工雖然也受到疫情影響,但並未受到之前的紓困方案照顧,因此生活補貼再放寬,針對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到3萬4800元以下,其5、6月薪資較4月份減少20%以上,且當月還在職的勞工,發放一次性的生活補貼1萬元。
▼勞動部針對部分在職勞工,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1萬元。(圖/東森新聞)
勞動部指出,因為疫情提升三級警戒,有許多全時受僱勞工的薪資受到影響,因此發布受僱勞工生活補貼放寬,針對今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且月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到3萬4800元以下,其5月或6月全月薪資較4月份,受僱於同一雇主之薪資,減少達20%以上,且減少薪資的那一個月份,當月月底仍在職者,發放一次性之生活補貼1萬元。但勞工不得重複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補貼或津貼,本次放寬的對象,受理申請期間自今年7月12日起至8月31日止。
▼勞動部放寬生活補貼措施。(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指出,自5月19日起全國進入疫情三級警戒,產業及人員之活動大幅限縮,致受僱勞工收入減少,雖然政府陸續推動相關紓困方案,但仍然有一些勞工雖然也受到疫情影響,但並未直接獲得紓困方案的照顧。勞動部也舉例,有些是照常上班但協議減薪共體時艱的勞工;有些是浮動奬金占比高但奬金減少的勞工;也有因為疫情關係必須請各種照顧假、事、病假致減少工資的勞工…。以上種種情形,讓基層勞工的薪水減少,衝擊其生計,因此勞動部從「照顧個人及弱勢」、「減負擔」兩大面向,推出本項計畫。
不過勞動部也進一步指出,由於政府資源有限,符合所規定投保條件及薪資減幅的勞工,若有以下情況者,也不屬於本計畫補貼對象:
一、110年4月30日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工保險者,因其已有其他紓困方案予以協助。
二、正在留職停薪,但依法令規定得以繼續參加就業保險者,因現況非實際在職狀態,不因疫情而有差異。
▼有兩個條件的勞工不符合條件。(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補充,為了讓符合本計畫資格的受僱勞工能儘快領到這份生活補貼,同時避免因請領作業引發群聚效應,影響防疫工作,本次申請作業依循行政院補助從簡、核發從速之原則,採線上申請,符合資格者可至勞動部網站提出申請。
另外又考量就業保險6月份之資料尚未全部納整完畢,所以採取二階段方式辦理。第一階段,自110年7月12日10點起,開放「5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第二階段,自110年7月23日10點起,開放「6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
▼勞動部全時受僱勞工的生活補貼申請流程。(圖/勞動部提供)
此外,縱使「5月份」及「6月份」薪資皆符合紓困條件,也僅能請領一份。且為了便利民眾申請,系統資料庫中已建置符合投保薪資及限制條件者名單,減薪比率符合本計畫規定之民眾,只要於系統輸入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及4月與5月或6月之薪資,系統將自動試算減薪比率,達20%以上者再上傳各月薪資證明影本,薪資單、銀行薪資轉帳紀錄皆可佐證月薪資減損達20%以上,即可完成申請程序。申請案必須經過審查,符合資格者,補貼款將直接匯入勞工本人金融機構帳戶。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