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空服員「罷定了」!七大爭議揭「薪酸」淚

●(圖/東森新聞/中華航空臉書)

由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舉辦的華航空服員罷工投票,昨(21日)結果出爐,工會成員2638名會員中,共2548名會員領票, 同意罷工票2535張,投票率為96%,超過7成贊成罷工門檻,華航空服員將在暑假擇日罷工!華航對此發表聲明「尊重但遺憾,對於可能的罷工行動將造成大眾交通之不便,絕對會以飛安第一、旅客優先為原則,擬備因應方案,全力保障旅客權益」。


●(圖/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臉書)

華航與空服員的勞資爭議爆發點,主要是因為華航6月起要求執行桃園航班任務的空服員,須從台北改至桃園報到, 加上台北到桃園50分鐘車程不列入工時,經調解後破裂。華航表示此新規定已於5月初告知,從6月起實施,華航強調不放棄溝通,且絕不會讓旅客權益受損。

華航和空服員爭議共七項。其中最受爭議的就是資方版84-1約定書,因為航空業越洋航線單趟超出12小時且無法中途地停,無法用《勞基法》一日工作8小時且加班不得超過4小時的規定,華航提出的84-1約定書,將空服員的每日正常工時、每月工時、年假天數、國定假日出勤、女性夜間工作以及基本的每七日休息一日,都將全數被屏除在勞基法的保障之外。在資方版84-1約定書提高工時上限至220小時,比照勞基法適用之勞工每月工時174小時,直接被延長46小時。

另外華航規定「空服員直接於起飛前90分鐘桃園報到,飛機落地後30分鐘報離」,和原本「直接於起飛前140分鐘桃園報到,飛機落地後60分鐘報離」,相比減少了80分鐘,雖然不影響薪資所得,但是空服員休息時間減少,資方卻能夠安排更密集的航班、增加空服員的勞動強度,因此引發抗爭的導火線。

根據《蘋果》報導,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罷工抗爭7大訴求與華航回覆如下:

訴求1.不得更改會員現行報到處及工時計算方式
華航:華航企業總部已於2010搬至桃園,6月起所有至總部上班員工及飛航組員均以總部報到開始計算工時,通勤時間不列入工時。空服員報離時間由1小時改為半小時, 是依照民航局「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的規定,比照機師辦理,也和其他國籍航空公司空服員一致,實務執行上並無問題。

訴求2. 公司應保障年休123天、每月8天例休假、每季休假30天
華航:簽署《勞基法》第84-1約定書之空服員給予年排116天(不含在外站休息日數),每月保障排休8天,不足者年度結算以全薪買回。

訴求3. 國定假日出勤應依法給付雙倍工資
華航:國定假日已挪移至其他日,無加倍工資問題,挪移後之休息日出勤,會給加倍工資。

訴求4. 除了越洋航線,其餘工作條件全面回歸勞基法保障
華航:無論越洋航線或區域航線皆屬輪班性質,均有例假日挪移及女性夜間工作之必要。工時約定書會由地方勞動主管機關核可,《勞基法》權益會受保障

訴求5. 外站津貼提高為每小時5美元,非本會會員不得享有
華航:簽署《勞基法》第84-1約定書之空服員,將比照機師給每小時3美元外站津貼。

訴求6. 實施考績雙向互評
華航:互評易製造對立,評比項目及比重可與工會協商。

訴求7. 給予本會會員代表、理事、監事會務假
華航: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並非僅處理與華航相關之業務,全面給會務假不合理,將有條件核予會務假。

另華航地勤員工因為擔心罷工會使客源流失,影響員工生計,因此也不贊成空服員罷工,目前地勤人員已有1.1千多人參與連屬。華航則做出最壞打算,萬一空服人力吃緊,規畫近2年從空服退下、目前擔任地勤工作者重新上機服務。

針對昨投票結果,華航聲明表示,對於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以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為由,發動會員罷工投票並宣布取得罷工權,本公司尊重但遺憾。華航重申,仍不放棄任何與職業工會協商溝通的機會,期盼能化解此次事件帶來之困擾;對於可能的罷工行動將造成大眾交通之不便,華航絕對以飛安第一、旅客優先為原則,擬備因應方案,全力保障旅客權益。華航表示,先前發函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要求於6月21日該會進行罷工投票開票時到場監票,很遺憾未獲職業工會同意,有關職業工會會員及投開票驗證事宜,本公司將訴請主管機關釋疑。
●質疑少數操控多數 華航企業工會出面:反罷工
華航 空服員 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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