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屏東東港得利10號漁船運毒案,船主林進龍、船長陳火盛都被判18年定讞,不過在冤獄平反協會的救援下,林進龍去年獲判無罪。陳火盛歷經將近三千天的牢獄生活,去年重啟調查後獲得自由,今天高分院宣判,終於還給陳火盛清白,關鍵在主嫌林金群被遣返後,證實兩人並不知情。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