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年初大選已經過了九個月,新北市還是可以看到競選看板。但法律規定,選後3天內沒拆掉廣告可處4萬元罰鍰。有議員透露,當時看板掛太多,難免遺漏。而民眾檢舉了幾個地方,新北市府勘查後,將通知當事人在一周內處理,否則依法裁罰。
看板、旗幟和布條等物在競選期間滿街都是很正常,但總統立委大選都已經結束九個月了,怎麼還是看得到廣告。有民眾就發現在新北市板橋區的快速道路旁邊還是可以看到大型的個人競選廣告,於是到網路上向市長侯友宜投訴,要求儘速處理。
▼板橋區2018年的選舉廣告依舊高掛,帆布明顯已變色。(圖/東森新聞)
立委選舉好歹是今年初,還有擺更久的,看看這邊,同樣是在板橋,2018年的議員選舉廣告現在還留著,帆布顏色變了,號次都快脫落,依然高高掛著,有些候選人可能獲得好友贊助,沒有租金問題,愛放多久放多久,但依照現有規定,選後三天內候選人就應該自行拆除廣告,如果沒拆的話要罰4萬元,再不拆,就由清潔隊或違建拆除大隊出動。新北市工務局蔡科長:「如果說有民眾陳情的話,我們一定會處理,會先通知廣告商或者是服務處,逾越期限還不處理的話,我們就會進一步去依照廣告物管理辦法去裁罰。」
▼依照規定,選後三天內就應該自行拆除廣告,未依規定可罰4萬元。(圖/東森新聞)
新北市議員戴瑋姍:「有的時候可能看板真的掛太多了,所以確實是有遺漏之處的可能,都會區其實真正合法的看板位置並不多,所以大家常常會繼續租下去,把它變成賀年看板或是相關的關於選民服務相關的看板。」確實有些現任的議員或立委,會像這樣把放競選看板的地點換成一般問候語,就可以卡住好位置,往後繼續使用,但做個人宣傳,還是得避開違規疑慮。
▼許多議員或立委將看板換成一般問候語,以便往後使用。(圖/東森新聞)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