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為一間美容坊負責人,他以月薪3萬元雇用一名女子擔任櫃台人員,之後兩人再找來按摩小姐提供男客人「手工排毒」,即打手槍的服務,事後兩名女子再五五分帳,警方接獲線報,由員警喬裝成顧客,二度上門蒐證,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台中地院依共同犯圖利容留猥褻罪,分別將該店負責人以及櫃檯人員判刑3月、2月,皆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一間美容坊被查獲進行非法性交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員警今年4月13日、15日二度喬裝顧客前往該美容坊,詢問消費方式後,按摩小姐均告知他「按摩1小時800元,手工排毒多加700元,共1500元,手工排毒是直接用手幫客人打出來,用手按小鳥,作手工排毒也要和老闆55抽成(應是分帳之意)」,員警錄音蒐證後,15日當晚持搜索票前往美容坊,當場將負責人和櫃檯人員帶回,並扣得警告燈遙控器1個、日報表1張、客人入店時間紀錄表單1張以及營業所得6350元等物。
曾消費過的蔡姓男客於警詢稱「昨天(109年4月14日)來的時候,編號12號小姐有跟我介紹指油壓1個小時800元,另外加700元可加半套服務,編號12號小姐按摩按到一半,她就問我要不要,因為她一直按我鼠蹊部,我就有感覺,我就說好,就完成半套性交易服務,60分鐘1500元」。對此,負責人和櫃檯人員皆矢口否認,稱店內沒有從事色情交易。法官勘驗按摩小姐與員警對話「作手工排毒也要和老闆55抽成」,以及美容坊的包廂門為簡易隔間,走廊上的人都能輕易開門進入房間,認為若非店家知情,按摩小姐不可能為了區區350元,冒險從事非法性交易,且若是正常按摩服務工作,店內無須購入警示裝置,顯然兩人說詞不足採信。
▼按摩小姐表示加700元可加半套服務。(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經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全案事證明確,考量兩人犯後均否認犯行,企圖卸責,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審酌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猥褻罪,分別將負責人和櫃檯人員判刑3月、2月,皆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兩人皆遭到判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