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呂姓人夫7月間撥打110報案,宣稱「有人正在性侵我老婆」,警方立即派員到場,豈料卻看到呂妻不僅沒有危險,還滿臉不解的樣子。事後,呂男才心虛說因為懷疑老婆在家裡「討客兄」,才謊報警希望警方幫忙「抓猴」。對此,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移送法辦。
警方今年7月28日晚間獲報,呂男稱妻子在家中遭人性侵,警方立即前往呂家,孰料呂妻開門後毫無異狀,讓在場的人面面相覷、一頭霧水。員警急忙致電給呂男確認,他才心虛說懷疑妻子在家中「討客兄」,因此才會謊報性侵,希望員警幫忙抓猴。
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將呂男移送至橋頭地院裁處。不過,法官認為《社維法》該罰則的構成要件為「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因呂男並不符合「經勸阻不聽」要件,因此判決不用處罰,警方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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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有人正在性侵我老婆」 人夫報案卻被警依《社維法》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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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非當事者/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