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一家早餐店打烊後,把裝有新台幣5萬餘元的現金袋遺忘在門口椅子上,遭無業的鍾姓男子拿走花了2萬多元,業者得知對方生活困苦,選擇原諒,還請檢察官不要起訴對方。
早餐店蔣姓業者今天指出,23日深夜11時許,員工到店內巡視關燈,把裝有約5萬餘元現金、折價券、帳單和振興券的袋子,放在騎樓的椅子上,因天色昏暗直接離去,途中驚覺忘了拿現金袋,趕緊返回店門口,過程僅約2、3分鐘,不料,現金袋已不翼而飛。
現金袋內的金錢,是早餐店數日營收和準備發放給員工薪資,業者連夜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男子騎乘腳踏車經過,看到現金袋,馬上走到椅子旁邊,抱著袋子急忙離去。
業者除了報警外,也透過網路協尋,懸賞2萬元,希望大家幫忙找人;苗栗警分局員警在8小時內,找到涉案鍾姓男子,並起獲現金袋,但裡頭的金額僅剩下約3萬元。
警方指出,拿走現金袋的鍾男,獨居、無業,平常靠撿拾資源回收維生,所花掉的2萬元,都是用來購買生活用品;早餐店蔣姓業者得知後,認為對方生活困苦「滿可憐的」,選擇原諒他,自己認賠、不予追究。
但鍾男涉嫌觸犯侵占罪,為非告訴乃論,警方仍須依法送辦,蔣姓業者還幫忙求情,「希望檢察官會因此認為無須起訴處分」;有顧客表示,業者真是「佛心來的」,加上早餐店內東西好吃,以後會經常上門光顧。
(封面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