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車的民眾都知道車位難找的痛苦,因此不少人會花錢去租停車位,不過有位民眾明明已經花錢買停車位,卻被管委會要求需車位抽籤,讓她怒火中燒,痛批這不合理的做法,發文問及「這樣是不是違法?」貼文釋出後引起討論,網友也紛紛給予建議。
一名女網友日前在臉書「爆怨公社」發文,表示她買的房子含停車位,且車位都有列入坪數的計算,權狀也寫得一清二楚,豈料,管委會近日卻貼出公告,以「有住戶沒有停車位,但他想停車!」為理由,要求大家需抽籤來決定停車位,讓原PO感到非常氣憤,怒喊「我花錢買來的停車位,憑什麼要參加抽籤!」她也透露每個停車位的大小不一,因此住戶當時買的價格也不同。
▼原PO表示自己付錢買的停車位被要求需抽籤決定。(圖/翻攝自爆怨公社臉書)
原PO認為管委會的做法非常不合理,並趕緊向他們反應,沒想到卻得到「他們開會決定」的答案,讓她氣憤直呼「若真的抽籤,要找律師來處理」,雖然這件事後來不了了之,但原PO還是感到非常納悶,並提出疑問「請問如果真的抽籤,這樣是否違法?」
貼文釋出後引起網友熱烈的討論,短短3天就獲得上千個按讚數,也有近800則的網友留言,紛紛痛批「腦袋有洞的管委會」、「你們主委是金正恩嗎?」、「合理懷疑主委就是那個沒買車位那個人」,也有另批網友提出自己的看法,「如果有獨立權狀,就不用理會管委會,只有管理無處分權」、「權狀有寫,那就是侵占了,告死他們,跟你保證,一定被起訴,我們社區有發生過類似的事件」、「如果在權狀內有載明車位編號,或是擁有車位使用證明書,皆屬私人財產,管委會無權要求讓其他人使用!」
▼網友紛紛給予建議。(圖/翻攝自爆怨公社臉書)
(封面示意圖 / 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