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一名男子,月初使用熱水壺泡茶,沒想到準備倒茶時,手把和瓶身竟脫離,導致男子右半身大面積二度灼傷,男子也發現雖然用不到一年,不過產品已經超過使用期限,消保官表示,單看使用年限,業者無法規避所有責任,目前業者判定為人為問題,但家屬質疑根本是想推卸責任。
遭燙傷消費者田先生:「現在過了20天,(傷口這樣),廠商怎麼說,廠商來就質疑這事情,說這是人為的。」
秀出手腳,大面積灼傷,大腿還包覆著紗布,田先生,越講越氣憤,月初時,用熱水壺準備泡茶,水煮滾後,拿起來的過程,手把跟瓶身竟分離,熱水直接噴到,右腿右手及右臀,幾乎整個右半邊,都2度灼傷。
▼消費者田先生手腳都有大面積的燙傷。(圖/東森新聞)
遭燙傷消費者田先生:「那時候是開成這樣,我拿起來開成這樣,是說有螺絲斷了,剩一粒,然後這樣掉下來,這手把掉了,手把一拿起來就掉了,像這樣。」
▼熱水壺的把手剛拿起就直接斷裂。(圖/東森新聞)
熱水壺業者,二度派品管,來了解狀況,初步判定,是人為使用不當,引起家屬控訴,根本就是推卸責任。
▼底座塑膠剝落造成螺絲脫落。(圖/東森新聞)
遭燙傷傷者家屬:「一直講說是,人為人為。」
被燙傷後男子才發現,熱水壺是107年收到的贈品,去年拿出來使用,用不到一年,不過產品是2011年出廠,使用期限5年 , 早就過期,消保官表示,單就使用年限,廠商不能,完全規避責任,而且使用年限的起訖點,有還有爭議。
熱水壺電器,不易損壞,民眾較少注意使用年限,使用久了,塑膠手把氧化,導致螺絲鬆脫,斷電機制故障,造成空燒恐釀成嚴重意外。
業者,強調目前,還沒有定論,關於年限問題,還需要進一步討論。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