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住院的費用往往是筆不小的開銷,不少人都會購買保險,避免自己負擔龐大的醫療費。不過大陸浙江一名王姓女子先前為自己投保防癌險,未料後來至醫院就診後,確診乳腺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遭到拒絕,讓王女氣得一狀告上法院,如今法院判決結果也出爐了。
據大陸媒體《現代快報》報導,該名居住在杭州的王姓女子2018年3月花了人民幣385元(約新台幣1660元)投保女性健康險,內容包含「意外身故20萬、乳腺癌10萬,其他婦科癌8萬,女性生殖系統惡性腫瘤住院津貼,每日支付100元」,投保期限為一年。
▼王姓女子確診乳腺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遭到拒絕。(示意圖/Pixabay)
王女表示,自己是投保人,同時也是被保險人,沒想到相隔半年,她就醫時確診「乳腺中級別導管內癌」,後來開刀切除右邊乳房,她也住院了20天,未料事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遭到拒絕,讓她無法接受。保險公司指出,由於王女所患的屬於「原位癌」,不符合理理賠條件,因此拒絕支付保險金;對此,王女則強調,從未收到任何保險條款和簽訂任何投保須知,保險公司也從沒告知她免責聲明,因此她憤而提告。
▼法院近日判決保險公司敗訴。(示意圖/Pixabay)
雙方對簿公堂,近日審判結果出爐,法官審理後認為保險公司以原位癌不屬於其承保範圍為由拒絕賠償,但對於什麼是原位癌、原位癌與其承保的癌症有何區別、投保人所患疾病是否屬於原位癌的解釋權歸屬等問題,保險公司自始均未向她說明,因此判決保險公司敗訴,須賠償王女1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3萬元)及未支付的住院理賠金。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