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林先生到樹林一家車行買2012年的二手車,花了將近29萬,合約載明保證不是事故車,但他指控才開1個月就出現問題,經過鑑定竟然是「拼裝車」!其中車尾有大面積焊接痕跡,因此要求業者解約退費,控訴對方不理,氣得提告,對此業者向我們表明拒絕回應,交給司法定奪。
投訴人林先生:「這塊還有下面底盤,整個後面的地方,都重新切過接過了,那這在法律的定義上就是重大事故車了,這讓我非常無法接受。」
▼林先生花了29萬買的二手車,才開1個月就出現問題。(圖/東森新聞 )
花了將近29萬,買了這輛中古車,林先生控訴經過鑑定竟然是「拼裝車」。
投訴人林先生:「整個後尾門還有尾門,還有側葉板,還有後面整個底盤的部分都已經重新焊,重新接過了。」
經過汽車結構勘查鑑定,其中一項車體骨架結構修復跡象檢查卻異常,有大面積更換焊接痕跡,但一開始合約有載明保證不是事故車。
投訴人林先生:「二手車商的話,他擔保此車非重大事故,泡水車、AB車、權利車或來路不明的車,他給我的保證就是這樣子,經過檢定之後後面整個都已經撞過。」
投訴人林先生:「市價大概在35萬上下,低於市價,考量就覺得,這輛車不錯這樣子,大概開1個月就常常會有這邊有異音,那邊有怪聲音的或者是過彎的時候不穩。」
▼指控業者不理會多次寄存證信函也拒收,氣得車主直接提告。(圖/東森新聞 )
林先生主張解除買賣合約要求全額退費,指控業者不理會多次寄存證信函也拒收,氣得提告。
投訴人林先生:「已經就是詐欺了請他收回去的話,他說他沒辦法處理啦,叫我去找其他車行,完全沒有想要負責任的意思就對了,他說賣出去的車,再買回去很不吉利。」
林先生提告,加碼求償侵權損害金10萬元共38萬8千元,對此,我們前往被告的二手車行,上頭招牌還強調「高價收購」,但經過員工聯繫,業者表明拒絕回應,認為他們沒有問題一切交由司法定奪。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