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連儂牆被胡姓陸客毀損,檢方諭令緩起訴處分。移民署今晚表示,檢方處分後,將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於晚間將他強制出境,並管制5年內不得再度來台。
台中市美村路地下道連儂牆昨天被35歲的胡姓陸客毀損,台中市警方蒐集人證物證後,全案移送法辦。
台中地檢署今天表示,審酌胡男犯案後有悔意,檢方諭知將緩起訴處分,裁定捐款新台幣3萬元給公益團體、接受1場法治教育,並限制出境;在緩起訴案件偵結前,須每日到台中地檢署報到。
移民署晚間指出,檢方處分完畢後,將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規定,於今晚強制胡男出境,並管制其於5年內不得再度來台。
移民署呼籲,歡迎中國大陸人士來台觀光、交流,體驗及享受台灣的自由,但政府絕不容許有惡意破壞民主自由的非法行為,一旦查獲違法違規者,除移送法辦外,將依規定限令出境或強制出境,並管制一段時間內不得來台。
(封面圖/取自移民署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