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揆宣布山林5大政策!政院拍板國家可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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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通過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為了避免民眾在颱風天不顧勸導登山或到海邊觀浪,最後傷亡或受困要求國家賠償,法務部表示,若管理機關已提出適當的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時,國家可不負或減免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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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管理機關提出警告,人民仍冒險活動,國家可不負賠償責任。(圖/東森新聞)


行政院長蘇貞昌:「你要上山,要進入海域,要溯溪都是最好的享受,但有風險,要自己承擔。」


▼蘇貞昌表示,要上山,要進入海域都有風險,要自己承擔。(圖/翻攝自行政院臉書/東森新聞)


蘇揆日前宣布山林5大政策,要建立民眾責任自主觀念,但礙於現行國家賠償法明定,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時,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國家應負賠償責任,這回政院已修法。


行政院長蘇貞昌:「不要公務員都負最高責任,無限責任,因為大家愛山,大家爬山,大家懂得山,所以大家都做好準備,大家也都自主管理。」


院會通過,管理機關若已警告或標示人民有危險,但民眾仍貿然從事冒險活動時,國家可不負或減免賠償責任。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瘋狗浪會來的,你現在還去瘋狗浪釣魚,已經告訴過你的,警告過你的,類似這個,這是自然公物,這個才叫免負責任,國家不必負賠償責任。」


▼陳明堂表示,「告訴過你瘋狗浪會來,你還去釣魚,國家不必負責」。(圖/翻攝自行政院臉書/東森新聞)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也說明,若民眾搭乘公共電梯萬一遇到受困或是故障導致傷亡也將納入國賠範圍,另外針對公共設施或氣候影響如颱風、洪水等,未來宣導也不僅有現場標示牌,網路媒體也都會給予警告。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登山者自然要負擔責任,在這個大原則之下跟各縣市政府來討論全國統一一致的標準。」


目前登山自治條例已由內政部、法務部與各縣市政府匯集意見,相關條例預計明年6月前可望統一修正。


(封面圖/翻攝自行政院臉書/東森新聞)

 

告示 爬山 戲水 國賠 蘇貞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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