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近期將進行第二批室內
空氣品質列管場所,包括民眾常去的連鎖
電影院、
KTV、百貨及量販店的美食街、捷運車站等都將納入管制,總計有五百五十個場所,未來這些場所的室內空氣品質未達法規要求,最高將被罰二十五萬元。
檢測內容包括
二氧化碳、PM10、細菌及甲醛的數值不得超過法定規定,例如二氧化碳濃度八小時內平均不能超過一千ppm,如果無法改善通風,就要朝管制人潮方向來改善,違者限期未改善最高可罰二十五萬元。
根據《蘋果》報導,第2波室內空氣品質列管場所如下:
列管場所:連鎖電影院、KTV、百貨商場小吃街、區域醫院、表演廳、政府機關員工辦公區、博物館及美術館、銀行總行、捷運、航空站、私立大學圖書館、縣立圖書館等共550家
管制項目:二氧化碳、PM10(懸浮微粒)、甲醛、細菌檢測數不得超標
管制時程:近期預告,預計今年暑假以後公告上路,半年緩衝期後開罰
罰則:
室內空氣品質不良,違規可罰5萬~25萬元
限期改善期間,須在出入口張貼醒目空氣品質不良告示
註:首波已列管場所及管制標準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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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環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