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但有一名劉先生喝了酒改搭捷運回家,不小心在捷運站的手扶梯跌倒,但捷運公司以「自身酒醉導致受傷」為由,不開立「送診證明單」,劉先生也因此無法申請旅客責任險賠償,捷運公司提醒,乘客如果酒醉無法自理,還是要有人陪同搭乘,不然北捷可以拒載。
捷運人潮進進出出,不少人為了方便都會搭乘捷運,也有民眾喝了酒會選擇捷運來作為交通工具返家。
▼許多人都會搭乘捷運作為交通工具。(圖/東森新聞)
東森新聞記者蒲世芸:「當時這名劉姓老翁本來有開車出門,但因為和朋友吃飯小酌,因此改搭捷運回家,但是就在搭手扶梯時不慎摔傷跌倒,導致腦部出血,住在醫院2個多月。」
住院後的劉姓老翁家人向捷運公司請求「旅客責任險」賠償,但捷運公司最後卻以,因自身酒醉導致受傷,所以無法開立送診證明單,家屬因此也無法獲得賠償。」
民眾:「我覺得很合理,他如果沒有帶人,自己喝酒的話,這樣如果跌倒還要請他們理賠,我覺得有點不太合理,因為是他自己喝酒要喝到醉的話,應該要請人陪伴會比較好一點。」
民眾:「清醒才會搭捷運,比較醉就會搭計程車,計程車就是有一個人會幫你安心開車,那你搭捷運可能走錯方向都不知道。」
台北捷運站也發出聲明稿呼籲,酒醉或身體不適的旅客,上下樓層務必搭乘電梯,旅客酒醉無法自理且無人陪同,臺北捷運依據旅客須知第7條「老、幼、重病等需護送而無人護送」可以拒絕運送,如果是因為舊疾而導致跌倒受傷,還是會開立送診證明單,只是針對疾病本身不提供醫療費用申請。
▼北捷表示,因舊疾而跌倒受傷,會開立送診證明單,但對於疾病不提供醫療費用。(圖/東森新聞)
北捷強調不是喝醉酒不能搭,是喝到無法自理者,為了維護旅客自身和他人安全,希望還是能有他人陪同,以免發生危險。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