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車手血淚自白!揭犯罪集團「驚人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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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鏡週刊

 

在新北市開通訊行的26歲男子小陳,因親戚引薦成了詐騙集團車手,去年8月他到高雄取款160萬元,拿了12萬8千元酬勞,卻在2週後被捕,他沒供出其他共犯,遭收押2個月,去年底被起訴,面臨最高7年徒刑。小陳交保後,找親戚索討當初承諾的10萬元壓驚費,不料親戚當場翻臉,還找疑似詐騙集團首腦的黑道分子恐嚇他不要當抓耙子,否則對他不利。小陳十分心寒,決定自行蒐證揪出詐騙集團,並向本刊投訴,揭露詐騙集團「南錢北取、車上變裝、暗中監控」等不為人知的犯罪手法,希望以自己的慘痛經驗,提醒年輕人歹路不可行。

 

 

2月14日,高雄橋頭地方法院開庭審理一起詐騙案,唯一的被告是26歲的男子小陳。雖然是第一次開庭,但小陳不僅全盤認罪,更供出其他共犯,希望法官從輕發落,給他重新做人的機會。

 

▼車手小陳(左)在朋友協助下自行蒐證,錄下詐騙集團成員(右)的陳述與畫面。(圖/鏡週刊提供)

 

親戚引薦 誤入歧途

小陳原本在新北市開通訊行,因親戚引薦,兼差當起詐騙集團車手,不料第一次任務就出事。去年8月,小陳奉集團指示假冒檢察官助理,到高雄一名被害人家中取款160萬元得逞,拿到12萬8千元酬勞,卻在2週後被警方逮捕,還被收押了2個月,但他始終沒供出其他共犯。

小陳交保後,想起親戚承諾若出事會給10萬元壓驚費,於是向對方索討,不料親戚一再推託,還找黑道恐嚇他別當抓耙子,否則要對他不利。去年12月,小陳被橋頭地檢署起訴,面臨最高7年有期徒刑,與當初親戚告訴他「最多判2、3個月,可罰錢了事」的結果大不同。

 

▼小陳(中)犯案後2週,高雄警方便循線將他逮捕到案。(圖/鏡週刊提供)

 

對於這樣的發展,小陳十分心寒,決定跟犯罪首腦面對面談判時,趁機偷拍蒐證,事後還向本刊投訴,自揭詐騙集團的犯罪手法,希望藉此瓦解犯罪集團,並以他自身的慘痛經驗,提醒所有年輕人「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千萬別因小失大、誤入歧途。

 

小陳告訴本刊,「親戚引薦我加入詐騙集團之後,給我一支手機,說一個叫『春風』的人會跟我聯繫。親戚每天給我5000元車馬費,要我從新北市搭高鐵到高雄待命,我接到的指示是,每天帶2套服裝、一個牛皮紙袋,早上10點前到高鐵左營站附近等候通知,下午3點後如果沒接到電話,就可以自行離開。」

 

▼小陳到被害人住家取款時,2人都與詐騙集團成員保持通話。(圖/鏡週刊提供)

 

就這樣,小陳連續4天往返新北、高雄,都沒接到任何指示,直到第5天下午才接到春風來電,要他到岡山區一戶民宅取款。原來當天下午一點多,詐騙集團成員先假冒中華電信人員、電信警察,打電話給住在岡山的50多歲曾姓男子,騙他遭到冒名申辦電話、涉及擄車勒贖案、帳戶將被凍結,必須將存款領出、申請法院公證。曾男信以為真,於是從郵局領出160萬元回家。

 

曾男領完錢後,小陳根據春風指示,先到曾家附近的便利商店把春風傳來的「法院公證申請書」「地檢署刑事傳票」印出來,裝進牛皮紙袋。小陳告訴本刊:「當時我發現便利商店外有人在監視我,我猜應該是詐騙集團派來的。」

 

▼小陳到便利商店影印假公文時,詐騙集團還暗中監視,確保沒被警察盯上。

 

印好假公文,小陳又接到春風來電,要他不能掛電話,並假冒檢察官助理到被害人住家取款。小陳入屋看到客廳桌上放著鈔票,此時被害人正跟詐騙集團通話,春風指示小陳把現金全裝進袋子裡,小陳完成指示後與被害人點頭示意便離開,整個過程約5分鐘。

 

驚遭出賣 側錄談判

接著小陳依指示攔了一輛計程車前往岡山火車站,並在車上把西裝脫掉,換上輕便的衣服,下車後,再換車到台南仁德的家樂福,並在車上2度換裝。之後小陳再從家樂福攔車到台南高鐵站,最後搭高鐵回板橋,並把現金交給接應的男子「阿福」,完成任務。

 

▼小陳取款得逞後搭計程車逃逸,並在車上換裝,企圖躲避監視器追蹤。(圖/鏡週刊提供)

 

當天晚上,小陳的親戚依約拿了160萬元的8%、12萬8千元給小陳當酬勞,並收回犯案用的手機。

 

原以為平安無事,不料2週後,高雄警方獲報北上拘提小陳,巧的是他當天正好穿著犯案後第2度變裝的休閒衫,與台南家樂福監視器拍到的畫面吻合,小陳百口莫辯,坦承犯案,但他沒供出其他人,最後遭裁定收押。

小陳說:「警方告訴我,我取款離開後3分鐘,被害人就接到一通電話,告訴他被詐騙集團騙了,還把我的個資告訴他,所以就算我換車、變裝、戴口罩,警方一樣能鎖定我是車手,我這才驚覺被出賣了!」

 

▼小陳背著裝鈔票的包包從高雄逃到台南家樂福,換裝離開時被監視器拍下。(圖/鏡週刊提供)

去年10月,小陳交保獲釋後便聯繫親戚,希望了解狀況,並向對方索討當初承諾的壓驚費,不料親戚卻一再推託,最後還把小陳約到新北市新莊一間卡拉OK談判。為了自保,小陳請朋友一起赴約,並偷偷錄下談判過程。

 

小陳的親戚找了疑似詐騙集團首腦的黑道大哥「阿憨」助陣,2人一搭一唱,恐嚇小陳把嘴巴閉緊。阿憨嗆小陳:「你們是親戚,親戚好說話,你最好不要拖別人下水,如果不想做親戚可以直接說,我就知道怎麼處理了。」親戚說:「十萬元壓驚費不是我說的。」阿憨幫腔:「不然你叫兄弟來討啊!叫警察來也可以,反正沒證據。」

除了來硬的,小陳的親戚與阿憨也來軟的。他們告訴小陳:「你沒有前科,當車手最多判半年,一般只會判2、3個月,都可以易科罰金。你只要在法官面前態度好一點,說你知道錯了,會跟被害人和解,法官一定輕判,不用被關。當然,不用真的和解,讓法官覺得你有誠意就夠了,只有態度不好、沒悔意的人才會被關,你懂嗎?」

 

▼(圖/鏡週刊提供)

 

開庭認罪 提供罪證

 

不過,在去年12月底,小陳被橋頭地檢署依《刑法》偽造公文書、加重詐欺等罪名提起公訴,依法至少要判一年,最重可判7年。收到起訴書,小陳這才恍然大悟,他與律師討論後,決定今年2月首次開庭就認罪,並將他與親戚、阿憨的錄影錄音提供給警方,希望瓦解這個詐騙集團,不要讓其他無辜的人再受害。

小陳語重心長地說:「經歷這次事件後,我才真正明白什麼叫因小失大。為了12萬元,我被關了2個月,通訊行也因此結束營業,夢想破滅了,人生更留下洗不掉的汙點,未來還要面對漫長的官司、最高7年的徒刑,光律師費就不只12萬元了。唉!真的是歹路不可行。」

 

▼(圖/鏡週刊提供)

 

詐騙集團刑責

 

用假公文行騙,構成《刑法》偽造公文書、行使偽造公文書罪,可判處1到7年徒刑。冒充公務員行騙,構成加重詐欺罪,處1到7年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3人以上集團,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等手段,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處5年以上徒刑。詐騙集團主持、指揮者(主嫌及車手頭)最高可判處10年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機房成員、車手)5年以下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文章來源:【全文】首腦遙控變裝取款 詐騙車手自白犯罪實錄

由《鏡週刊》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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