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團體今天陳情要求內政部回應有關還7天假的規劃期程,代表收下陳情書的內政部官員表示,如勞動部認為有研議修正勞基法以增加勞工休假日的需要,會尊重並配合研議。對此,行政院今日做出回應,澄清表示國定假日7天假已於勞基法第一階段修法廢除 , 目前無恢復的必要。
▼(圖/東森新聞)
外界指勞基法修法同時得罪勞工及雇主,是九合一敗選原因之一,因此關注是否會再修法。勞動部長許銘春日前表示,勞基法3月1日才上路,短時間再修法要謹慎,至於勞團主張的還7天假,她說,勞工提出的聲音,會再跟內政部研議。
桃園市、新北市等產業總工會團體下午到內政部前陳情,要求民進黨全面檢討,盡速保障19天國定假日,還勞工7天假,並要求內政部正面回應有關7天假的規劃和期程,並承諾針對修法啟動公聽會或聽證會等相關程序,廣納工會及民間團體意見。
勞團認為,行政院長賴清德已說要全面檢討,民進黨若有心回應民意,應盡速啟動相關修法程序,停止拖延迴避人民訴求。
內政部由民政司科長簡鈺珒出面收下陳情書,簡鈺珒表示,為縮短勞工工時,勞動部105年12月修正公布勞動基準法,將勞工正常工時從每2週84小時調整為每週40小時(即週休二日),其中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使勞工國定紀念日及節日的休假規定與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一致,並自106年一月起實施。
簡鈺珒指出,有關勞工的休假日數調整涉及勞動政策,如勞動部認為於現行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之外,有研議修正勞基法增加勞工休假日的需要,內政部原則予以尊重,未來若有徵詢,內政部也將配合研議。
勞團問勞動部到底有沒有和內政部研議,並認為內政部作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的主管機關,也可增加全國勞工的假,內政部是否不想表態,只想配合勞動部。簡鈺珒說,有關增加勞工放假日屬於勞工政策,目前縮短工時的政策也已上路,如果勞動部認為有研修必要,內政部會配合研議。
針對是否恢復七天假的問題,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4日澄清表示,國定紀念日的七天假已於「勞動基準法」第一階段修法時廢除,確立週休二日的明確法源,使全國勞工與公務人員國定假日一致。目前並沒有恢復七天假的必要。
Kolas發言人表示,為落實勞工週休二日,讓勞工與公務人員休假一致,以解決例如:928教師節,有教師不放假、而勞工卻放假的問題等。所以在勞基法第一階段修法時,基於多增加勞工全年週休假日的前提,廢除國定紀念日七天假,因此現階段沒有重新討論恢復七天假的必要。
(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