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李姓男子去(2017)年2月中旬駕駛友人車輛,把車停放在新北市網溪國小地下收費停車場,一停就將近1個月,直到3月11日才把車開出,總共欠下7710元的停車費,豈料,男子因為不想繳費,竟將車子開到出口旁,等到有其他車輛要離開,便緊跟在對方後頭,結果得不償失,最後下場更淒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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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將車輛停在網溪國小地下收費停車場。(圖/翻攝自
網溪國小地下停車場臉書)
根據判決指出,60多歲的李姓男子有竊盜前科,他在去年向友人借車,2月16日上午將車停放在新北市永和網溪國小的地下收費停車場,直到3月11日下午才準備把車開出,沒想到累積了高達7710元的停車費。為了躲避繳費,他突發奇想,先將車輛停在出口柵欄附近,等到有其他車輛要開出停車場時,就緊跟對方車輛,等柵欄升起時,他便踩下油門開出停車場,但最後仍被停車場的管理公司發現報警提告。
新北地院開庭時,李男認罪,並與停車場管理公司和解,表示願意分期賠償停車費。法官考量李男已和對方和解,但觸犯詐欺得利罪,因有前科,屬於累犯,判處拘役5天,可易科罰金5000元,尚可上訴。
▼停了將近1個月,停車費高達7710元。(圖/翻攝自Google Map)
事實上,新北市網溪國小公有地下車場先前因停車費用而引發爭議,一般民眾月租高達6000元,周遭三里里民優惠價格也要4800元,挨批:「市府搶錢搶得太過分了吧?」新北市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金肇安表示,網溪國小公有地下停車場訂定的價格,已反映當地行情,應屬合理,若真的訂價過高無人承租,「相信業者會自行降價」。
▼男子不想繳費竟異想天開。(圖/翻攝自網溪國小地下停車場臉書)
新北市議員羅文崇指出,網溪國小地下停車場與其他停車場相比,附近私人平面停車場月租費為3500至5000元,整整貴了3成以上;全永和地區公有停車場月租4000元、里民優惠3200元,更是差了1.5倍,他表示:「市府的市場行情調查,跟真正行情差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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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輛15噸大貨車停錯停車場,遭業者索取3000元,雙方討價還價成2000元,車子才順利放行,業者的收費理由一開始說是大貨車撞壞監視器,但監視器明顯高於貨車車頂,後來停車場主管又改口說「歡迎去投訴」,而這樣的收費真的沒有問題嗎?
▼(圖/東森新聞)
大貨車這樣把車子,開進私人停車場,停好車後,經過15分鐘,車主卻接到電話,投訴人林有茂說,當時「(停車場業者)告知車停進去會損壞東西,要賠3000元,我朋友是說,我損壞你什麼東西,他又說沒有,沒有又要賠3000元」。
投訴人林有茂是車主的朋友,停車場的人之所以來電,全都因為停進去的車,是一輛15噸的大貨車,停車場業者要求車主開走,還要向車主收3000元。
▼(圖/東森新聞)
投訴人林有茂:「我朋友因為怕麻煩,就花錢消災,又沒有壞任何東西,你就要跟人家收3000元、2000元,我是覺得社會,沒有一個公道」。
為何只停十五分鐘,卻要求車主繳3000元,最後雙方討價還價,車主繳了2000元,才順利把車開出來,事後朋友越想越不對,業者真的可以這樣,向車主亂收費嗎,我們詢問停車場客服人員,一開始收費理由是「車子進去的時候,直接撞到我們的限高,然後把我們的監視器,損毀了」,接著又反指大貨車司機「他如果認為這樣子不對,他可以直接向主管機關處理」。
▼(圖/東森新聞)
業者堅持都是大貨車司機的錯,還要對方盡量去申訴,但這樣的收費方式,其實有很大的爭議,停車場雖然有貼出公告,停車需知也有限定,車身高不能超過2.1公尺,如果損壞車主需賠償。
雖然車主沒看清楚規定,開進停車場有錯再先,但業者向大貨車車主求償時,卻沒有出具單據,說明是損壞了什麼東西,收取高於依法規定的停車費,根據高雄市交通局的說法,停車場業者已經違法,停車場法,依法將被處三千元到三萬元,以下罰鍰,如果當下要求對方,必須繳錢 才能放行車輛,也可能涉及強制罪,只是消費者要想把錢拿回來,恐怕不是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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