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林智群律師(klaw)
<夫妻都要明算帳了,何況是男女朋友?>
一名女子在
批踢踢發文表示,最近爸媽幫她付了頭期款後買了房子,一個月要繳約5萬元的房貸,她本身還能負擔,只是休閒消費勢必得減少,男友得知後表明願意幫忙付房貸,「反正以後結婚也是要一起住的。」但也認為若自己幫忙付房貸,希望登記在她名下的房子可以改成
共同持有。
▼(圖/翻攝自批踢踢)
女子認為金錢要分清楚,且尚未結婚,拒絕男友幫忙付房貸的提議,沒想到男友因此爆氣!「拒絕男友的合夥論,他就覺得這樣沒有共同為未來努力的感覺。而且今天為了頭期款而拒絕登記共同擁有更是一種『有錢人』的姿態!」「甚至爆氣說如果都我買的話他以後也不住。他也提姐夫的家人當初也有付一部分的頭期,但最後登記在姊姊名下。所以誰付頭期跟登記歸誰一點關係都沒有。」
想法如下:
1.不管是婚前或婚後,即使是夫妻,錢的事情還是要明算帳,即使有共同家庭費用要出,財務還是各自獨立比較好,很多婚姻中的不愉快或緊張,都是因錢而起!
雙方還在交往的時候,沒有夫妻財產制的保障,一起
買房子,感情好的時候就好得不得了,翻臉分手的時候,要算錢的時候,房子就是一個爭執點,處理不好,要上法院的,這樣能夠好聚好散嗎?
2.如果男朋友還是堅持分攤房貸,沒關係,請把女生已經支付的頭期款跟貸款數額算清楚,如果女生已經付了200萬,那就把100萬支付給女朋友,這樣大家就算扯平,以後平均分攤是可以的!(當然如果女生買在低點,還是會有佔人便宜的問題),如果沒辦法做到上面這一點,那是沒資格跟人家講共同登記的!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3.沒辦法出錢沒辦法談,還硬要談,顯示這個男人有幾個問題:
(1)沒錢還硬要男性尊嚴,不成熟!
沒錢沒關係,有上進心肯努力,來日方長,未必不是績優股,沒錢又硬要佔人家便宜,自己沒辦法買,房就把主意打到女朋友的房子身上,這個男人就是那點高度,你說他以後會有什麼大發展?
(2)看看他提他姊夫的例子,你就會知道這個人只會挑對自己有利的講,他姊夫出頭期款,房子登記在太太名下,結論應該是男人買房子最後登記在太太名下,他的結論卻是出頭期款的人不一定要當登記人,這種解釋對他有利,他就這樣講,至於房子最後是登記在女人名下的,他就不說了!這種沒能力又愛詭辯的男人,是最沒用的。
4.女生發問的問題寫:[求助] 真的是我價值觀問題嗎?這個女生的問題,其實不在於價值觀,而在於看男人的眼光!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結語:
在這個「老公」、「前夫」滿天飛的時代,「男朋友」算哪根蔥?真的有資格談共同共有的男人都沒說話了,男朋友前面沒出錢還想跟人家談共同登記財產?去旁邊玩沙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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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從談戀愛到步入婚姻中間,一定會有些磨合期,往往會因為對未來理念有差異,而發生爭執,尤其對金錢價值觀不同也很容易產生摩擦,一名女網友在
批踢踢發文,她透露自己近日買房,決定自己負擔貸款,但男友卻堅持要幫忙付,還要求房子未來應該登記「共同擁有」,對此她陷入兩難,決定將事情PO上網要鄉民指點迷津。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網友表示,自己買房時,父母幫忙付了頭期款,剩下的平均下來,一個月要繳約5萬元的房貸,她認為只要減少平日的休閒開銷,有信心可以負擔,但男友得知後認為兩人應該一起承擔,並希望房子能登記成共同持有「反正以後結婚也是要一起住的。」這說法讓原PO不解,透露為了這件事兩人爭執不下。
▼(圖/翻攝自批踢踢)
原PO提到自己是家中長女,從小被教育要獨立,所以不喜歡「欠別人」的感覺,一直以來都是各付各的,平常也都拒絕被請客,而且她認為與男友尚未結婚,在金錢這部分更要分清楚,甚至提到因為是父母付頭期款,「他們如果知道以後共同擁有的話哪會願意付這筆!」但當她拒絕男友的提議時,竟受到爆氣回應。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男友認為這樣沒有共同為未來努力的感覺,還怒回「為了頭期款而拒絕登記共同擁有,這是一種『有錢人』的姿態!」最後甚至撂狠話「都妳付的話,我以後也不住了」,原PO無奈道「只是想金錢獨立而已,這樣的觀念錯了嗎?」部分網友看完認為女方觀念並沒有錯,有人一針見血的點出「這是爸媽要給女兒一個人的房子,不是新婚房。」但有網友認為,其實男方在意的是面子和尊嚴問題,希望原PO再做決定上要更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