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得太性感?16歲嫩媽遭性侵:跟穿著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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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生門!香港一名16歲剛產子的新婚少婦,去年在臉書上認識一名41歲男子洪岩松,對方聲稱可以為她介紹工作,2人便相約在洪男家見面,見面當天新婚少婦疑似在洪男的脅迫下幫忙「DIY」,而獸性大發的洪男,竟不顧女方當天月事來潮,強行性交。事後嚇傻的新婚少婦在友人陪同下報警提告,審理期間,辯方律師提問為何要替被告DIY,少婦則表示,她認為這是保護自己的方式,「我不知道這樣做會讓男生更興奮」。
綜合外媒報導,該名16歲新婚少婦育有一名3個月大的嬰兒,當時她透過臉書平台找兼職工作,而認識被告洪男,洪男當時向女方聲稱,可以提供她「工作」,但當少婦詢問工作細節時,洪男卻無多說,只表明2人可以見面談談。
而2人相約在洪男家中談工作時,洪男卻突然詢問少婦:「妳可不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少婦以為對方在開玩笑,便回:「不好玩啦」,沒想到此時洪男卻把少婦推倒在床上,強行脫女方上衣和胸罩,並要求幫忙「DIY」。
少婦指稱,她當時並不想聽從洪男的命令,但又不敢掙脫,於是異想天開以為用兩手解決後就沒事,但沒想到這讓洪男更興奮,洪男不顧女方當時月經來潮,強迫進行性行為。
事後,少婦與友人一同出遊時,友人發現少婦的臉色不佳,詢問之下,少婦才吞吐地道出被洪男「欺負」一事,雖然少婦從未說出「性侵」等字眼,但友人認為她並不是很高興,還有些後悔,「因為她曾經說過那男的長好醜、好噁心之類的話」。
對此,洪男律師則質疑,被告案發前曾多次借錢給原告坐車、維修手機,案發當天,原告赴約還穿得比2人首次見面清涼,妝也化得更濃。
洪男律師認為,原告幫被告手淫是出於自願,兩人發生性關係時,原告也未曾說出「拒絕之語」,還多次發出舒服呻吟聲。
▼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Pixabay)
少婦則承認,洪岩松當天確實沒有限制自己離開,她打扮得比第一次見面還盛重,但她強調,她會願意幫忙洪男,主要是她以為這樣做就會「沒事」,可以直接走人。「他脫掉我的背心和褲子後,我有夾緊大腿,不讓他進去,但還是沒有用……」。
少婦強調,她不認為「DIY」是性行為的前戲,也不知道這樣做可能會讓對方更興奮,「我知道什麼是做愛,但這是性侵,跟我穿得性不性感有什麼關係」,目前全案仍在審理當中。
網友則不可置信的留言,「現在資訊那麼發達,我不信16歲還能那麼純潔」、「 真單純,難怪這麼年輕就當媽媽」、「這~也太扯」、「我不想檢討被害人…可是,崽都生了…難道您是聖母瑪麗亞?」、「健康教育再加強」。
▼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少婦表示,穿著性感並不是性侵的藉口。(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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