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今天公布2023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增至新台幣34.9萬元,牽動以此為調整基礎的納保法「基本生活費」,擬提高7000元至20.9萬元,明年5月報稅適用,屆時多口之家可望有感減稅。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2017年底上路,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簡稱基本生活費)課稅,標準是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計算。
主計總處今天公布2023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4.9萬元,以此計算,2024年每人「基本生活費」估為20.9萬元,比前一年度的20.2萬元,再增加7000元,將於2025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適用。
財政部強調,依法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只要調高,「基本生活費」金額就會相應調整,但調整後的具體金額,仍須以年底正式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