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越來越方便,但要是團購主把商品堆在家裡,提供民眾來購買領取,有所謂「倉庫性質」,稅務局就會認定為「營利行為」,並課徵3%的營業用稅。
不管是網購還是團購,都成了時下最熱門的交易型態,民眾一箱一箱般進屋子內,這動作未來恐怕要課稅。
根據彰化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會按照實際使用情形,依適用的稅率按月課稅,簡單來說,如果民眾把團購商品放置在房子內,若具有倉庫性質,那稅務局就會向屋主來收取3%的營業用稅。
消息一出引發外界關注,因為相較於自用稅率1.2%,營業用稅率大增1.5倍來到3%。不過稅務局也強調,團購主本身以營利為目的,不管有沒有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稅籍登記,只要有使用房屋放置團購商品或是設置團購店面,供特定會員或民眾來購買取貨,就要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報,若被查獲未依規定,還會進行追繳。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