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租房子,結果房東變成教官了嗎?有大學生上網爆料說,他們租透天厝,想不到房東會「突襲進屋」檢查房間是不是乾淨、整齊,讓這些大學生房客們不堪其擾,但又不敢不開門,上網求助!因為租約上有寫「房東可不定時查看屋內是否有毀損」,但其實這條合約已經違法,房客應該和房東溝通,不然就可以換門鎖。
▼有大學生租屋,卻碰到糾紛。(圖/東森新聞)
房客租房子,好希望遇到好房東,但有學生貼出合約,原來有苦說不出,因為第14條,有寫房東可不定期查看屋內是否毀損。所以6個同學,一起租透天厝,房東每個月,就跑來檢查整潔,雖然有提前告知,但每每進房後,就不斷碎念。
房仲業者徐佳馨:「包括可能任意進出住宅,亦或者是任意調漲租金,沒收租金,或是對房客有不合理的要求,現在租賃專法通過之後,房東都不應該,也不可以去做這樣子的事情。」
儘管合約內容,被房東改了,但根據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規定,交屋同時,房屋使用權就已經移轉給房客,房東不得隨意進入房客,擁有使用權的空間。所以就曾發生過,有租客不繳房租,賴著不走,房東只能報警處理。
▼房東每個月都跑來檢查清潔。(圖/東森新聞)
特搜人員vs.屋主(2022.5):「你是屋主,同意破門,同意啊,同意齁,好。」特搜人員(2022.5):「沒有,他有拉繩子,有拉繩子,故意的啦,故意的。」
▼根據刑法第306條規定,交屋同時房屋使用權就已經移轉給房客。(圖/東森新聞)
房東擔心裡頭住戶,有生命危險,找特搜人員破門救援,房客不開門,還用繩子,綁起來,因為房子,已經出租出去,房東不能進自家門,只能提告房客侵占。租屋糾紛層出不窮,房東要慎選房客,而房客更要看清楚合約,多跟房東溝通,否則可加裝門鎖感應器,監視器,甚至換鎖,以求自保。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