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為加速危險建物拆除腳步,26日經市政會議通過,針對海砂屋及耐震能力差的危險建物,在完成都更程序後,免除公、私協調程序,可強制拆除,也代表未來危險建物的「釘子戶」,恐怕難逃被「拔」除的命運。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表示,為配合都更條例修法,及新北市海砂自治條例發布,市府滾動檢討代拆辦法,針對海沙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之高氯離子建物(經本府限期拆除之海砂屋)及符合中央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認定辦法第3條規定(耐震能力ID值小於0.35)之建物,在完成都更程序(即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後),尚有未同意戶,實施者可依規定提出代拆申請,並得免除私調及公調程序,市府將逕以《建築法》第81條程序強制拆除,再度領先全國將都更案強制拆除入法執行。
而市府迄今已執行新店、板橋等2例代拆案件,尚有2案已進入公辦協調程序,在程序完備之下,將執行代為拆除,但如有立即危險,市府也不排除強制停用及拆除,對公共安全絕不妥協,現在更進一步加快處理速度,展現市府維護民眾居住安全及加速推動都市更新之決心。
▼海砂屋現況照。(圖/新北市府提供)
此外,為加速都更,市府積極推動都更三箭政策,並簡化程序,陸續提出危老123、都更106專案計畫、都更建照先行審查等新措施,簡化程序提升審議效率,累積至今,新北多元都市更新核准已超過750案,是過去20年的4.1倍。
同時,為協助危險建築物重建,於111年9月1日實施「新北市加速推動都市危險建築物重建專案計畫」(防災2.0),提供容積獎勵及補貼等輔導社區儘速改建,本次修正待拆辦法,更進一步將特別危險之建物區隔,明確樣態及執行程序,加速危險建物都更,提升居住環境安全。
▼修法重點流程。(圖/新北市府提供)
(封面圖/新北市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