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接受付房貸,但房子卻不是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嗎?一名人妻抱怨,婆婆為了照顧小叔一家人,想要在大樓買戶新家,房地產要登記在婆婆名下,但房貸卻要原PO老公付,讓她感到相當不合理。
▼婆婆目前與小弟一家人住在一起。(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老公是三兄弟中的老大,下面還有兩個弟弟,目前他們住在公公給的三樓公寓中,因為小弟老婆都把2個小孩丟給婆婆顧,因此婆婆認為自己有義務照顧孫子,便和小弟一家人住一起,2家只要步行2分鐘就會到。
但前陣子二弟家出事,一直有人跑到婆婆的住處騷擾,導致婆婆想把原本的房子賣掉,買大樓跟小弟一家一起住,但卻要求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房貸大兒子付,這讓原PO相當無法接受,「名字不是我老公,房貸我們出?還是給別人住大樓、我們住公寓?為什麼不是小弟一家付房貸?」
▼婆婆想買新房子跟小弟一家住。(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儘管婆婆再三強調,自己未來保險美金都給老大,絕不會讓他們一家吃虧,原PO仍覺得沒保障,「我心裡有點不平衡…請問大家會這樣幫忙付房貸嗎?」
▼原PO貼文引起網友們熱烈討論。(圖/翻攝自DCARD)
貼文一出,馬上引起網友討論,「不會!叫他把保險美金拿去繳房貸啊,講得好像自己的保險美金夠幾千萬似的,夠的話就不會來麻煩你們了」、「當然不會啊,然後婆婆沒有照顧孫子的義務哦,她自己要幫他們顧的,我看房子名字早晚變老公弟弟的」、「你們應該先搬離公公的房子,自己先去買自己喜歡的房子付貸款也會甘願」、「當然不會,房子放個10年會增值,美金利息是能追上房子增值嗎?為什麼要用自己的錢給別人賺?美金保險拿不拿的到還是個問題呢?」
(封面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