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繳11年「才發現是別人的」!70歲老夫妻崩潰:要得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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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了10多年房貸,房子竟然是別人的!?」這麼離譜的事情居然在台灣發生。有網友透露租賃多年的房子,有天竟收到陌生女子來電表示「她才是房子屋主」,要求租客重新簽約,否則要他們一週內搬離。房東知曉後也滿頭問號,畢竟房貸已繳11多年,沒想到真相竟是房東兒子偷偷轉讓給前女友。現在房子要不回來,70歲老人家以淚洗面,求助該怎麼辦?誇張內容引起大量網友熱議,不少人建議房東上法院打官司,但也有人質疑故事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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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在《靠北租屋2.0》揭露,租屋的房東阿姨是個好人,不僅房子有狀況立即修繕不拖延,租客若租久了還會主動降租5001000元,只要房間東西有壞,提出要求一定幫忙,從不讓租客擔心。

該物件是房東夫妻11年前購入,本來是要交給兒子管理,所以買房後就登記在兒子名下,貸款則由夫妻背,但因房東兒子不善管理,水電常積欠被斷、退租點交不出現,導致房客押金沒辦法退還。總總因素使得房東夫妻收回來自己管理。

沒想到日前竟有名L小姐聯絡房客,告知「她才是這間屋子的屋主」,要求房客和她重新簽約,並表示先前的合約不做數,若不重簽必須一週內搬離。這麼離奇的事情讓房客們滿頭問號,房東太太知曉後也覺得莫名其妙,當初房子是他親自簽約貸款的,這些年的房貸也是他在支付,怎麼會是他人的。

後來輾轉逼問房東兒子才知道,L小姐就是他的前女友,當年他以結婚為名,將才剛從房東太太那取得登記兩個月的房子贈與女方。得知消息後房東夫妻晴天霹靂,試圖聯繫L小姐,房東苦苦哀求房子是自己花光退休養老金購入,租金還要拿來負擔貸款。

L小姐不願溝通,更表示和房東兒子有金錢來往,等到債務還清願意將房租回歸給老人家「但房子她是不會歸還的!」更提到當初房東兒子曾說這房子作為養老無償贈與給她,並說願意負責照顧房東兒子下輩子,但還屋免談!

對於房東兒子捅出來的爛簍子,一眾房客是既憤怒又心疼房東阿姨,沒想到兒子還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每次提到這件事就生氣說「自己快中風要去看急診」,另網友直呼真的是沒擔當的40多歲老男人。

對於這種情況,貼文者不捨近70歲的老人家日日以淚洗面,況且繳了11年的貸款也是不少錢,求助詢問房子拿回來的機率大嗎?

▼(圖/翻攝自靠北租屋2.0)

荒謬離奇的故事曝光後,不少網友搖頭感嘆寵小孩寵過頭,「寵兒子就得承擔啊」、「房東有這種兒子真慘,對方也很故意,房貸繳差不多了才來要房子」也有人提供法律建議「當然有辦法啊,打官司就好了,首先告他兒子偽造文書跟詐欺,然後那個兒子的女朋友就是同夥,兩人以上的詐欺罪就更重」、「這個案列可從借名登記、不當得利返還來處理,期間房子的使用、收益、房貸,房子修繕費用、11年房貸證明等都是能請求,房子不一定能拿回,至少不會血本無歸」。

但也有網友提出質疑,認為故事真實性有待商榷「水費、電費帳單呢?水電費只能登記所有權人名字不是嗎?哪可能繳了那麼多年的水電費都沒發現名字不一樣」、「這故事不太對。兒子為房屋所有人,房子是貸款的,那表示他項那邊一定會有銀行的名字,在這情況下還能贈與出去?以銀行角度來看,擔保品被贈與出去意味著必須重新對保,銀行會沒通知當時的購買人到場?另外,他們沒結婚,贈與稅是誰付的?」。

根據財政部官網資料,贈與稅指得是將自己財產贈送他人時索應辦理的申報稅種。而贈與歲每年有244萬的免稅額度,但配偶互相贈與則是免費。以該案件來說,除非房東兒子當年與L小姐結婚後再過戶房子,否則贈與時應該會要求房東兒子在30天內申報贈與稅,另外11年前的贈與稅免稅額為220萬,並且必須課與10%的單一稅率。

 

(封面示意圖/Unsplash)

房東 過戶 前女友 租屋 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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