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在外最怕遇到惡房東,會想靠「檢舉逃漏稅」來反制,但不少民眾誤以為只要提供房屋照片就能檢舉,但國稅局提醒,如果想讓房東乖乖補稅,切記別忘記「關鍵證據」。
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檢舉房屋出租案件,是國稅局查核房東租賃所得的利器,但不是每個案件都能順利,曾經有民眾僅提供房屋外觀的照片,或是內部裝潢圖片,並未附上其他書面資料,但房屋實際上可能還未出租,有認定上的困難,國稅局也無法僅憑房屋照片資料,就逕自對屋主進行稅捐調查,因此提醒民眾檢舉時,一定要放上相關資料。
該局進一步指出,財政部訂定「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規範檢舉案件受理、稽查、審理等作業程序,根據規定,民眾在檢舉時,除了描述事實,提供相關資訊,也要提供具體事證,如租賃契約書,或是轉帳紀錄、支票匯款單、現金簽收紀錄等給付租金證明,否則檢舉時間逾期後,將成為無效檢舉案件,將不予調查處理。
不過,該局強調,稽徵實務上仍然查獲不少房東漏報租賃所得的案件,除了國稅局自行蒐集的課稅資料以外,有些是根據退租房客提供的檢舉事證所查獲,至於房客為何多在退租後才檢舉,多半是因為擔心房東被查後,會調漲租金或不續租,才會在租約到期前隱忍,等到退租後再檢舉。
南區國稅局也呼籲,房東應誠實報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被補稅處罰,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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