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上班族每月最期待的日子就是「發薪日」,有些人可能只需要養活自己,但也有人靠著這筆錢養家餬口,薪水的多寡讓人相當在意。
一名安親班老師在臉書《爆怨2公社》表示,10月7日正式到該間安親班上班,每月10日領薪水,11月時,園長用2.5萬跟她算薪水,沒想到12月10日發薪時,看到薪水袋裡的明細讓她瞬間傻眼,「本薪只有1.1萬元?是我算錯了?還是我誤會了?」
仔細一看薪資明細,本薪11,000元,全勤獎金2,000元,但因為請假被扣了1,000元;帶班費1,400元,交通補助1,000+500元,工作加給4,000元,職務獎金4,000元,考績獎金1,000元,加總起來共23,900元,「扣除勞健保後,實領薪資為23,100元」。
▼原Po貼出薪資單。(圖/翻攝自《爆怨2公社》臉書)
原Po補充,11月請了一天事假,原本一天是扣833元,沒想到這個月變成扣1,000元;另一位安親班老師說,班上學生有前三名,就會核發考績獎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我們班1、2、3名都有,卻只有1,000元?」讓她傻眼大喊「我怎麼養2個孩子啊!」
網友看了也都相當傻眼,紛紛留言表示,「本薪1.1萬是?太誇張了吧」、「真的很慘的薪資,這些我繳卡費都不夠」、「比我們公司外籍移工薪水還少」、「請檢舉下去,勿助長慣老闆下去」、「請公司蓋大小章之後去勞工局檢舉他」、「20年前的安親班沒任何獎金,大學畢起薪就25,000了」、「學生繳的錢都比你薪水多」。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23,8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為158元,自110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4,000元,每小時160元。前者係指按月計酬者,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每週40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後者係為約定按「時」計酬者單位時間之最低報酬。
(封面圖/翻攝自《爆怨2公社》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