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道存涉挪用基金會1.24億 秀出「聯絡簿」盼法官斟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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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電信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在1994年被爆利用海外公司,獲利流入他私人帳戶,與公司財務長胡洪九掏空太電200億元,於2016年被北檢判刑3年有期徒刑確定。而明(2020)年刑期將屆滿。然而這似乎並非結束,尚未出獄的他近期又被捲入1.24億元的「侵占案」。

 

在監期間,孫道存又被指控侵占「太平洋網球基金會」、「孫法民(孫道存之父)文教基金會」共約1億2400萬元,孫道存26日在法庭上慚愧地表示,對於他感到很難過、很懊悔,他對不起父親的基金會,希望法官能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並辯稱道他不像起訴書所說的挪用1.24億元,而是分別侵占網球基金會1270萬、文教基金會2200萬,並且在首次檢調時就已經承認且已經全數歸還;還保證道,未來會準備資料證明侵占款項真的沒有那麼多。還在最後拿出桃園八德外役監的「返家聯絡簿」稱自己很乖,希望法官審酌量刑。

 

▼孫道存辯稱道他不像起訴書所說的挪用1.24億元,而是分別侵占網球基金會1270萬、文教基金會2200萬。(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孫道存也告訴法官,他明年出獄後沒有出國計畫,且掏空案13年來都準時到庭,後來於八德外役監服刑期間曾返家19次,每次都提早返回監獄,無違規紀錄;並表示道,他不會逃亡會承擔到底。由於太電案的保釋金為500萬元,因此他希望法官考量二案情況及他的能力,給予保釋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因為還要跟朋友借錢」。

 

但檢察官認為,孫道存辯稱侵占公款3000萬餘元,與起訴認定1億2400萬相差將近1億元,故孫道存有1億元被沒收的風險,且有逃亡可能,若法官未羈押,還是應該對於孫道存限制出境,至少交保金額至少要500萬元才妥當。

 

孫道存的律師對此表述道,由於起訴書的計算方式有錯誤,才會出現鉅額差距,因此不應用該錯誤作為行使強制處分權的理由,也不應讓孫承擔人身自由受拘束的結果!法官審酌後,將於31日作出裁定。

 

孫道存近年來因為太電案的因素,遭許多投資人求償及行政執行等原因,所以在資金上無法自由運用,於是在2012年道2018年間,指示不知情的太電董事長專員,多次以10萬到100萬不等的金額,小額挪用太平洋網球發展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的資金,遭北檢依公益侵占、業務侵占等罪起訴。

 

(封面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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