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前董事長林蔚山涉掏空大同公司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依違反證交法加重背信罪,判處林蔚山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3億元。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林蔚山必須入監服刑,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