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圖/捷安特官網)
近年來有許多民眾用電動自行車來代步,現在全國檢驗合格的電動車就有超過30萬輛,因為先前電動自行車的法規訂定相較寬鬆,電動自行車車禍也頻頻發生,光是2017年,就發生1508件車禍,造成3死,2163人受傷,因此交通部開始擬訂一系列的法規來規範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圖/中華汽車官網)
現有的電動自行車法規,如果改裝也只開罰180元,甚至連國小、國中生騎乘都沒有問題。現在交通部擬定的草案是要將電動自行車要發牌納管,並且投保強制險,也要戴安全帽,需滿18歲才能騎乘,並且不得載人,時速需在25公里內。
如果自行改裝車子就會進行開罰,對車輛所有人處一千兩百元罰鍰,不改正就會沒入車輛,改裝廠或改裝人也將處一萬兩千元罰鍰,除了固定的罰鍰以外,也會依照改裝程度而有不同程度的罰鍰。
▲交通部擬定法案。(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一台電動自行車大約2萬到4萬元,有些民眾買了就拿去改裝來增加速度,電動車行店長呂仲益:「改(裝)下去,怕說這台車,本身它承受不住,機車油車本身就是有內燃的引擎,本身比例上就是比較符合我們這種電動自行車,本來就是只是附近代步需求。」希望之後法規訂定出來,能讓交通安全,更有保障。
下個禮拜馬上要迎接清明連假,但是4月1日開始,北宜公路部分路段將要開始實施區間測速執法,嚴抓超速的汽機車駕駛,除了北宜公路之外,去年七月發生富少駕駛藍寶堅尼超跑,超速撞死工人的台北市自強隧道也將加裝這套系統,預計六月完工,年底正式上路。
自強隧道上班時間車水馬龍,但是到了深夜車少了卻成為有心人競速地點,為了遏止歪風警方有了新作為。
東森新聞記者李家名:「台北市自強隧道是連結內湖、大直到士林的重要道路,而且車流量也非常大,為了避免事故釀成的事故,警方也將在隧道的出入口裝設區間測速的設備,預計在六月完工,最快年底就可以上路。」
▲區間測速。(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所謂的區間測速就是當車輛進入隧道時,系統會擷取車牌與時間,等到出隧道後再擷取離開時間,利用距離除以時間的簡單公式換算,要是車速超過路段路線就會逕行取締,開罰1200元到24000元不等的罰鍰,警方嚴抓超速,就是要避免這樣的悲劇再度上演。
▲游姓富少駕駛藍寶堅尼超跑在隧道內加速狂飆,導致隧道內工程車施工人員與女友傷重身亡。(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去年7月,游姓富少駕駛藍寶堅尼超跑在隧道內加速狂飆,導致隧道內工程車施工人員與女友傷重身亡,也讓警方加快裝設區間測速的動作,最快年底就能投入執法,但其實實施區域測速的地方還不只這裡。
▲今年4月1日正式啟用。(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北宜公路每到假日聚集不少重機以及跑車車友,利用部分筆直山路競速飆車,也被列為取締重點,新北市萬里隧道去年七月啟用區間測速實施成效有目共睹,北宜公路19公里到23.1公里經過測試之後,也將在今年4月1日正式啟用,由於接近連假期間,用路人要避免受罰,最好的方式還是不要超速,守住荷包也保障其他用路人安全。
立法院會26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未來酒駕累犯機車罰新台幣9萬元、汽車罰12萬元,若再犯罰款將累加;駕駛人若酒駕,同車乘客最重可罰3000元。
為了嚴懲酒駕行為,立法院會26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未來機車駕駛酒駕初犯處1.5萬元至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酒駕初犯處3萬元至12萬元罰鍰;第2次酒駕,機車駕駛處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處12萬元罰鍰。
自第3次酒駕起,按前次裁罰基準再加9萬元,之後依此類推。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三讀條文明定,若拒絕接受酒測,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若在5年內再次拒檢,將處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加罰18萬元。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右)26日下午主持院會,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機車駕駛酒駕初犯處新台幣1.5萬元至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酒駕初犯處3萬元至12萬元罰鍰,之後的累犯罰款要累加。(圖/中央社)
條文也明訂,5年內再犯酒駕或酒駕拒測,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行政罰法規定沒入該車輛。
至於在酒精鎖方面,犯酒駕累犯等情況遭吊銷駕照,汽車駕駛人重考駕照前,須加裝酒精鎖,否則不能申請考照;若須加裝酒精鎖的駕駛人不依規定,包括不裝酒精鎖或是開其他沒有裝酒精鎖的車輛,可處6000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至於酒精鎖的規格功能、應配置車種、配置期間、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同車共責部分,條文明定,只要駕駛經測試檢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
本次修法除了加重汽、機車酒駕的罰鍰,也對騎乘慢車酒駕加重罰鍰,三讀條文明定,慢車駕駛人酒駕,從現行的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提高至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罰鍰,若拒絕酒測,也從原先的處1200元,提高至2400元罰鍰。根據交通法規規範,慢車包括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以上慢車等。
此外,三讀條文明定,汽車運輸業所屬之職業駕駛人因執行職務,駕駛汽車酒駕、拒檢等,致他人受有損害而應負賠償責任者,法院得因被害人之請求,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3倍以下之懲罰性損害賠償金,令該汽車運輸業者賠償。
條文也明訂,汽車駕駛人曾因酒駕吊銷駕駛執照,未依規定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不得申請考領駕駛執照。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說,酒駕行為令人憤怒,今天通過修法嚴懲,盼用高罰則降低酒駕行為。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指出,修法完成對酒駕的受害家庭來說,是一部遲來的法案;今天已邁出第一步,未來還有努力空間,包括刑法關於酒駕修法部分,也是另一個重要領域。
▲為了嚴懲酒駕行為,立法院會26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圖/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說,這次修法達成酒駕累犯不但要加重處分,也累計處罰。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表示,道交條例的修法是在遏止酒駕、重懲酒駕,接下來還有刑法修法,這次只是回應外界嚴懲酒駕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