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預告,所有行業月薪20萬元以上主管要改為責任制,這也是首次以薪資當作責任制門檻。勞工團體就擔心開了先例,會不會在未來進一步降低責任制的門檻。
▲未來所有行業,20萬月薪以上的監督管理人員,將納入勞基法第84之1條,也就我們所說的責任制。(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加班工作忙到沒日沒夜,美國與歐洲商會,透過國發會,向勞動部提案,建議開放一定薪資,以上的主管人員,更改為責任制。
歐洲在台商務協會執行長Freddie Hoeglund:「台灣人對調薪的期待指數夾在中間,比香港的58高 。」而勞動部也預告,未來所有行業,20萬月薪以上的監督管理人員,將納入勞基法第84之1條,也就我們所說的責任制。
▲勞工團體卻擔心一但有了先例,未來責任制的門檻可能會無止盡的降低。(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民眾:「如果是管理,本來就要負擔很多東西,應該就是24小時待命,我是覺得可以。」、「定義清楚他到底是多少責任,然後月薪20萬,我覺得這樣比較公平。」
預估全台將有3000人受到影響,人數不多,但勞工團體卻擔心一但有了先例,未來責任制的門檻可能會無止盡的降低。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最初的提案其實才五萬多,就已經適用84條之1,這當然是萬萬不可,我們也堅決反對到底,對他們來講,頭過身就過,現在二十萬突破了,會不會節節敗退,就有待觀察。」
▲二十萬元以上是美國商會提出來的,美國的GDP是台灣GDP的2.4倍,而且包括國內很多股票上市櫃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他們領的薪水都沒有到二十萬的很多啦。(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全國工業總會常務理事何語:「二十萬元以上是美國商會提出來的,美國的GDP是台灣GDP的2.4倍,而且包括國內很多股票上市櫃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他們領的薪水都沒有到二十萬的很多啦,如果以二十萬來除以二點四倍是八萬多塊,全國工業總會,我們是建議用基本工資的三點五倍。」
▲開放薪資門檻責任制,企業勞團看法不一。(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開放薪資門檻責任制,企業勞團看法不一,要怎麼做還有待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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