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撞上超跑,一賠就是幾百萬,就有人發起連署要制訂「超跑條款」,設定賠償上限。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民法已經有規定,有影響生計可以減輕賠償金額的條款,所以「超跑條款」並沒有必要。
路口轉彎撞上紅色法拉利,千萬超跑車禍天價賠償,動輒五六百萬,民眾根本負擔不起。立委江永昌:「一台超跑動輒一千多萬,假如他的肇事責任是90%,我肇事責任只有10%,結果你有1000多萬,那我要賠償你,10%乘1000多萬,我要賠100多萬。」
▲是否要制定超跑條款呢?(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資深金融圈人士張晉源18日,就在臉書上發起連署,呼籲立院制定「超跑條款」,設立賠償金額上限,認為有錢開超貴的車,不該成為其他人的恐懼,民眾看法也有分歧。民眾黃先生:「畢竟我們只是市井小民賺不多,當然是希望有這種條款,來保障我們自己。」民眾楊先生:「是不公平啦,因為錢賺得多就是有錢人厲害的地方。」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民法已經規定,賠償金額有影響到生計,可以減輕賠償金額,若要定「超跑條款」恐怕會影響到保險架構和費率,沒有這個必要。保險公司副總經理潘少昀:「其中有個財物損失的保險金額,大概是一個二十萬左右,可是你碰到超跑的話,這個金額都遠高於二十萬,因此我們建議這個被保險人,要去保一個超額責任險。」
▲超額責任險保額保費對照表。(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以含乘客的超額責任險保額為1000萬,重型與輕型機車年繳1600元、1000元不等,而小客車貨車則要3000元,若是以小客車為例,3年無肇事紀錄加上第三人責任險,等於年繳4000保費,不幸撞上超跑,最高理賠金額可以達到1020萬。
保險公司副總經理潘少昀:「類似坦克車一樣的轎車,你開車出去的時候,發生第一次發生追撞超跑的時候,就有一千萬的額度可以使用,後來你的車子修好以後再開出去,在這個保險期間內,你還是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次都有一千萬的額度。」但不論是開轎車還是超跑,還是要小心駕駛,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