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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第一凶宅爆「租屋糾紛」 悔租不給退訂金

東森財經新聞 2018/12/13 20:31 東森財經新聞 字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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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第一凶宅「錦新大樓」現在卻爆發租屋糾紛。有房東故意欺騙租客,讓受害者繳交訂金後才發現,租的套房位於台北第一凶宅裡面,害怕想退租,房東卻拿訂金落跑!

 

外牆斑駁老舊,騎樓天花板也搖搖欲墜,位於中山區新生北路的錦新大樓,34年來共釀24條人命,有北市第1凶宅的稱號。鄰居洪先生:「別人說火災。」鄰居林先生:「有酒店小姐,然後情緒的問題跳樓,壓死了樓下賣肉粽的人。」

 

▲錦新大樓有北市第1凶宅的稱號。(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附近的民眾,對於住在錦新大樓看法兩極。民眾蘇先生:「這邊還蠻恐怖,我應該是不會考慮在這邊租房子。」民眾葉先生:「只要你懂得禮貌,應該來這裡住,還是不會有問題。」但如今,這裡卻爆出租屋糾紛。

 

呂姓男子在租屋網站相中一間套房,看屋時詢問是不是錦新大樓,不是鬼屋吧,房東皆否認,付5千元訂金,寫收據後才驚覺套房位於錦新大樓內,但房東拒絕退還訂金。

 

▲條款百紙黑字寫明有保障。(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所承租的地方,它並非是凶宅,那只是那棟大樓可能發生過一些相關的事情,當事人有跟房東確定這棟大樓,房東還是隱匿告知,以不實的訊息傳遞的話,那這樣可能還是會有觸及到一些詐欺的行為,不實訊息的傳遞,是可以去拿回訂金的。

 

其實租屋詐騙事件,層出不窮。民眾曹小姐:「臭臭的,基本上這種就不會住。」民眾林小姐:「我們退租的時候,他就跟我們再要了幾千塊。」所以租屋前,還是要睜大眼睛。

 

▲租屋前注意事項。(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可以上一下凶宅網,房客自己可以拿,這個屋況確認書跟房東一一比對,其實訂金在法律上面,沒有一個特別的限制,建議大概支付十分之一到十分之三,付完訂金之後,最好就是開一張收據,留意你的合約有沒有得提前終止的條款,隔壁有鄰居也不要覺得怕打擾,稍微去問一下鄰居。」凶宅雖然可怕,但如果租屋沒有停看聽,可能還要花錢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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