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團即將在11月5日來台展開第3輪互相評鑑,能否通過評鑑,攸關國家聲譽、台灣與國際接軌,以及金融及金流是否透明,讓政府等相關單位卯足全力,爭取過關。
●APG是什麼,為什麼要接受評鑑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余麗貞表示,如果台灣不接受相互評鑑,就可能失去APG會員國身分,更可能被認為是洗錢的高風險國家,相關金融活動會被嚴格審查,嚴重影響國際競爭力外,銀行業更不用奢想打國際盃。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Money Laundering, APG)成立於1997年2月的,為亞太地區防制洗錢犯罪的多邊機制,台灣是創始會員國,至今年8月止,共有41個會員,秘書處設於澳大利亞雪梨;APG,也是台灣目前仍保有席次的國際組織之一。
根據會員規則,APG會員須遵守「同儕互相審查機制」,藉此協助各會員國履行「防制洗錢資恐金融行動專案組(FATF)」所制定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等措施的國際標準,以強化亞太地區洗錢防制的安全網。
●什麼是APG相互評鑑制度
APG評鑑分為:「一般追蹤名單」代表洗錢防制效能極佳,10年後再接受APG評鑑;「加強追蹤名單」則必須在1至3年內再一次評鑑,如落入「加速加強追蹤名單」重考時間就會縮短為半年至1年;萬一被落入「不合作名單」將被要求立即改善,並可能面臨制裁。
APG至今共進行3輪相互評鑑,第一、二輪著重於法令是否完善的「技術遵循」,第三輪則以「執行效能」為主,台灣11月就會面第三輪的APG大考。
到5月為止,APG已對15個國家完成了第三輪相互評鑑,包括美國、加拿大、澳洲、新加坡等金融先進國家。
▼(圖/中央社)
●台灣之前的評鑑成績單
2001年及2007年台灣兩度接受評鑑,2001年評比為「相當先進的組程與立法」,但2007年列為「一般追蹤名單」,與庫克群島、印尼、諾魯、尼泊爾等國同病相憐,由於改善績效不符APG要求,2011年落入「加強追蹤名單」。
至2014年第二輪評鑑結束時,台灣仍列在洗錢「加強追蹤名單」當中的「追蹤國家」,與不丹、馬爾地夫、巴基斯坦、巴布紐亞幾內亞、菲律賓、阿富汗、寮國、越南、汶萊等10國同級,還有「補考」機會。
為此,政府展現誠意、積極修法,終於在去年7月說服APG同意讓台灣脫離過渡追蹤程序,成為10國唯一通過「補考」的會員國。
●台灣在第三輪相互評鑑期程
APG評鑑團將於今年11月5日至16日來台進行第三輪相互評鑑,按目前期程安排,APG完成「實地評鑑」(On-Site)後,11月16日將發布初評報告,2019年3月進行「面對面會議」,屆時台灣可以就初評報告結果,提出新證據爭取更好分數;2019年7月的APG會員大會將正式通過對台灣的第三輪評鑑報告。
洗防辦說,第三輪評鑑重點在於「執行效能」,亦即相關單位是否落實相關法令規範、達到防制洗錢的目標,例如銀行是否做好KYC(Know Your Customer)、有無落實通報與紀錄需列管的敏感往來對象等。
洗防辦表示,第三輪評鑑難度遠大於第二輪,目前全亞洲僅有澳門拿到「一般追蹤」,連在國際上被認為是優等生的新加坡,也只有被列為「加強追蹤」。
●第三輪相互評鑑若未通過,對台灣有何影響
若績效不佳,將使台灣資金匯出入大受影響、金融機構在海外的業務受到限縮、民眾赴海外投資遭受嚴格審查等種種不利結果,國際聲譽與地位也將大幅貶落。此外,APG會將評鑑成績特別差的國家/地區報到FATF的國際合作審查組(ICRG),由ICRG決定是否將該地區列入FATF公布的高風險監控國家名單,一旦被列為「不合作國家」的黑名單,該國金融業發展將受重傷。
●什麼是洗錢
洗錢就是「清洗黑錢」,是指將各種特定犯罪不法所得,以各種手段掩飾、隱匿而使犯罪所得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並避免被追查。根據洗錢防制辦公室資料,洗錢的態樣很多,例如將大筆不法所得分散成小額款項分批存入銀行帳戶;或把不法所得轉移至境外存入外國金融機構;或以不法所得購買藝術品、古董、貴金屬和寶石等高價值商品,再出售而獲取對價等。
(封面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