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昨(17)日指揮警政署政風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台中港務警察總隊及台中市警察局等單位,調查第四分局前大墩派出所陳姓員警等11人,在108年至110年間因交通違規告發,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等罪,被帶回的11人當中,1人遭到聲押禁見,其餘交保。
台中警如何回應風紀案?
台中市警局督察林昆達表示,市警局自114年6月起已推行「逕行舉發電子化」,執勤員警現場填輸資料上傳系統即完成舉發,員警沒有權限任意修改或刪除,可以避免執法爭議或人情關說。
林昆達強調,市警局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原則,配合台中地檢署後續偵查,並持續強化風紀管理及法紀宣導,展現維護警察團隊形象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