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區邱厝里里長高敏裕平時喜愛唱歌,因歌聲神似歌神張學友,被封為「里長界張學友」,不僅自費錄製唱片、拍攝MV,也曾舉辦歌唱活動。未料如今遭檢方查出,涉嫌詐領鄰長補助款、恐嚇轄內攤商交付財物,還以公益歌唱教學名義借用活動中心,私下轉租牟利,臺中地檢署偵結後依法起訴。
檢方調查,高敏裕自2014年12月25日起擔任邱厝里里長,明知周姓女子等4人無意實際執行里辦公處職務,仍以掛名聘用或由他人代為執行工作等方式,向臺中市北區區公所申報聘任。區公所承辦人員因此將相關資料登載於職務名冊,並按月核發公費補助。高敏裕再要求掛名人員繳回一半款項,涉嫌藉此詐得22萬2000元補助款。
這位三連霸的里長,平常熱心里內活動,舉辦里民活動。不過卻被查出不法行為。除了詐領補助款外,檢方另查出,高敏裕涉嫌利用里長身分及在地方上的影響力,向轄內攤商索取現金或禮品,並恫稱業者若不配合,就會叫警察每天到場開單取締。
由於攤商拒絕交付財物,高敏裕未能得逞,之後卻頻繁報警,甚至帶員警前往攤商營業地點施壓、要求開罰,讓業者不堪其擾,更涉嫌恐嚇取財未遂。
愛唱歌的高敏裕也涉嫌以「里長公益歌唱教學」名義,向區公所申請免費使用聯合活動中心,使公所免收3萬4320元場地租金及2000元保證金。
不過,檢方查出,高敏裕取得場地使用權後,再以每季4500元的價格轉供私人教師使用,並向教師聲稱收取的款項會全數捐作慈善用途,實際上卻將1萬5000元據為己有。
專案小組於今年7月2日持搜索票,搜索高敏裕住處及里長辦公室。檢方複訊後認為他涉嫌貪污重罪,且有逃亡、勾串共犯與證人,以及反覆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遭押後也被開除黨籍。
臺中地檢署偵結後,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恐嚇取財未遂,以及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等罪嫌起訴;另針對已查扣及應追徵的犯罪所得共23萬7000元,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及追徵。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