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高姓男子4日凌晨駕駛名車狂飆,還涉嫌吸食毒品,導致64歲的吳姓騎士與24歲的轎車女駕駛喪命。高男事發後一度昏迷,清醒後立即被檢方拘提,並於今(6)日晚間6時30分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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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故發生於5月4日,30歲高姓男子涉嫌吸食安非他命後駕駛名車上路,在市區高速行駛,時速還疑似一度飆到101公里。警方調查發現,他先是在橋下撞飛一名64歲吳姓騎士,造成對方當場死亡,甚至出現斷肢慘狀,高男隨後逆向衝上路橋,又撞上由24歲翁姓女子駕駛的轎車,撞擊力道猛烈,翁女傷重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施姓丈夫也在事故中受傷,兩個家庭從此天人永隔。
肇事的高男經檢測體內有毒品反應,涉嫌公共危險、毒駕致死罪,他先前一度昏迷,經治療後已轉出加護病房並恢復意識,檢方隨即將他拘提到案,並於今日晚間6時30分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面對妻子的離世,施男悲痛難抑,兩人新婚還不到一年,原本計畫未來2年內迎接新生命,如今卻成為永遠無法實現的夢,事發當下,他忍著傷勢試圖搶救滿頭是血的妻子,「怎麼叫她都沒有反應」,只能徒手幫忙止血,場面令人心碎。
施男痛批,當時曾請對方幫忙報警或協助救人,卻遭對方以「沒有手機」、「頭暈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為由拒絕。事後,施男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外界傳出肇事者家屬曾到醫院道歉,但他強調完全沒有這回事,自事故發生至今,未見任何高姓家屬出面關心或致歉,他至今仍會因為沒能救回妻子而深深自責,也忍不住質問:「一句道歉真的那麼難嗎?」他認為毒駕行為已非單純過失致死,而應視同故意殺人,並表明絕不與對方和解,誓言為妻子討回公道。

法務部表示,針對毒駕問題,相關法規已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是在2024年12月8日完成調整,此次修法新增「毒駕抽象危險犯」的處罰類型,並同步提高整體刑責,進一步強化法律嚇阻力與處罰密度。依現行規定,若僅屬於無法安全駕駛的情形,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萬元罰金;若因毒駕導致他人重傷,則須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併科最高100萬元罰金;若進一步造成死亡結果,刑責則提升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2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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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毒品,有害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