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東區發生一起10月大男嬰疑似遭廖姓生父凌虐致死的慘劇,身為告訴人之一的台中市政府社會局,今(6)日在庭上陳述意見時,突然提交1份過去的家暴紀錄,揭露廖男早在案發前,就曾因不滿前妻拒絕發生性關係,對她動手掐脖威脅。此案經過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密集審理後,預計將於明(7)日上午正式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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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檢方調查,案發於2024年8月22日,當日傍晚5時許,救護人員接獲報案,趕抵現場發現1名嬰兒失去呼吸心跳,雖緊急送醫搶救,仍於當晚7時許宣告不治。經法醫鑑定,死因為顱內出血合併橫紋肌溶解症,排除意外可能。廖姓男子也遭到指控,他因不滿兒子哭鬧,竟抓起男嬰的頭撞擊地面、牆壁及塞入木箱罰站等極端手段,才釀下如此慘劇。
今日開庭審理時,代表告訴人的台中市政府社會局突然提出一份關鍵證據,指出廖男在案發前即有家暴紀錄。資料顯示,廖男曾因離婚糾紛,遷怒毆打大女兒巴掌,更在要求與前妻甘女發生性行為遭拒後,對其掐脖威脅,十分惡劣。
針對社會局提出的家暴資料,檢方表示事前並不知情,由於當時法庭上的科刑辯論已經接近尾聲,這份突如其來的文件是否具備效力,仍須由台中地方法院合議庭進行認定。
在審理過程中,廖男對原本的認罪態度出現大轉變,全面否認凌虐指控,聲稱先前的自白是受到警方誘導。他辯稱男嬰的頭部傷勢是過去從椅子或和室摔下所造成,自己僅有照顧疏忽的責任,而非殺人兇手。廖男的辯護律師更指稱,根據甘女對於案發當日餵食與探視時間點的矛盾證詞,暗示最後接觸男嬰的人可能另有其人。
法醫曾柏元到庭作證時指出,男嬰頭部的顱內出血屬於新傷,且傷痕特徵符合人為抓持撞擊硬物造成的現象。此外,男嬰體內出現的橫紋肌溶解症狀,也被認定是因長時間維持不當姿勢罰站所引起,這些鑑定結果與廖男主張的跌落受傷說法有明顯出入。
男嬰生母甘女在法庭上情緒數度失控,必須透過屏障掩護才能完成作證。甘女表示,廖男至今毫無悔意,請求法官對其處以無期徒刑。檢察官也認為,廖男僅因幼童哭鬧便下重手,且事後推卸責任、誤導死因為趴睡窒息,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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