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地檢署日前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單位,偵破一宗龐大的非法洗錢案。以陳姓主嫌為首的「富○昌」集團,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為掩護,2年內為博弈娛樂城洗錢金額高達54億9200萬餘元。檢調單位發動2波大規模搜索,動員逾百名人力,一舉瓦解該集團分散於各地的水房據點,逮捕主嫌陳男等27人,其中9名核心幹部已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該集團自112年起,利用大量人頭虛設公司,並向第三方支付業者申請虛擬帳號及繳費代碼服務。該集團隨後將API(應用程式介面)提供給非法博弈娛樂城,讓賭客入金。
為了規避金融監控,該集團將龐大的賭資偽裝成販售「GASH」、「My Card」等遊戲點數的合法營收。當資金進入人頭公司帳戶後,便由車手臨櫃提領現鈔,以此隱匿跨境犯罪所得的真實流向。

該集團的洗錢手法極其縝密,車手領出大筆現鈔後,交由水房幹部,再以「老酒收購」等虛假名義,臨櫃將現金存回特定的人頭帳戶。集團內部更安排水房人員24小時輪班,操作銀行批次轉帳功能,將資金轉發至賭客指定的帳戶,藉此完成洗錢循環,增加執法機關追查金流的難度。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於115年2月及4月間發動2波搜索,共計查封23處據點。現場查扣現金97萬餘元、2184 顆泰達幣(USDT),共凍結警示127個銀行帳戶,凍結款項約2138萬餘元,另查扣存摺60本、智慧型手機和電腦設備等犯罪工具。
全案訊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及《刑法》賭博罪移送。法院認陳姓主嫌等9人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另有15名人頭公司負責人及車手分別以4萬至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